ETtoday 新聞雲

»
»
»

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 何語:台灣是東亞病夫嗎?

資方代表、工總常務理事何語在歲末年終舉辦的工商建設研究會提到,在勞基法修法過程反反覆覆,勞基法32條延長工時時數最後定在「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但相較新加坡的72小時、和日本對過勞的定義,即單周超過160小時,台灣規定實在差很多,忍不住問台灣勞工真的是「東亞病夫嗎?」(2017-01-2 16:13)

Facebook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