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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4歲女兒開腿看顏色 父3次猥褻辯觀察發育情況:好奇

關鍵字: 按摩, 下體, 顏色

新北市一名54歲數學老師2010年以按摩為理由,對年僅4歲的女兒撫摸全身,還查看下體顏色。他辯稱,好奇女性發育情況,並不是為了滿足性慾。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6年刑期,可上訴。(2016-12-2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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