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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代理商

避免有線電視斷訊大戰再起 NCC要求系統和頻道業者確保消費者收視權益

凱擘宣布明年放棄頻道代理業務和台灣寬頻(TBC)宣布明年不再和頻道代理商練台生合作後,市場猜測2018年將是有線電視「斷訊」大戰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8日下午主動邀請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衛星同業公會、頻道代理商、消保處和公平會等單位到NCC,向業者宣導請妥善規劃107年度節目授權換約和相關頻道調整事宜,確保產業秩序和消費者收視權益。

3頻道代理商改善方案獲公平會同意 新進業者可望拿回溢繳授權費

凱擘、全球數位和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去年遭公平會以「對新舊系統業者差別待遇」為由總共重罰1億2600萬元,而第一次提出的改善方案因為不被公平會認同,三家又被罰共3300萬元。公會平20日表示,由於三家提出的第二次改善方案符合要求,因此予以同意,但仍會監督是否落實。據了解,凱擘和全球數位改以實際戶數計算,佳訊則降到開播區域行政戶數7.5%,而當時的新進業者全國、大豐、新高雄、北都和數位天空都可望拿回溢繳的授權費。

凱擘放棄頻道代理商身份 NCC:仍會關注系統商和頻道商應盡責任

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三巨頭之一凱擘16日宣布,因應近年來市場潮流巨大變化,從明年起放棄頻道代理商身分,期待引領推動有線電視產業跨步改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尊重凱擘放棄頻道代理商的決定,不過NCC仍會關注系統業者有無提供公平上下架機制、有無顧及消費者收視權益以及頻道業者有無製作優質內容。

劉昌坪/公平會再罰頻道代理商 保障公平競爭不是玩猜謎

公平會再罰三家頻道代理商,起因於「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及「頻道授權最低簽約戶數門檻」,此舉既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的「比例原則」,亦違反第5條的「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應清楚告知,為何頻道代理商所提出之改正方案仍構成其所認定的不合理差別待遇。

公平會不滿意3家頻道代理商改善方案 再處罰3300萬元

凱擘、全球數位和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去年遭公平會以「對新舊系統業者差別待遇」為由總共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並限期改正。公平會20日表示,由於這三家業者提出的改善方案,僅減緩而並未改變對新舊系統業者的差異性,除再度要求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外,再分別處罰新台幣1000萬元、1100萬元和1200萬元,總共3300萬元罰鍰。

刻意討罵挨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

反媒體壟斷近年喊得震天價響,NCC雖公告出相關草案,但卻被各界批不合時宜,甚至像存心制定一個出不了立法院的法案,只為應付特定政黨的主張。也許化繁為簡,摘除華而不實的空話條文,比較實在吧!

MG15%涉及商業競爭手段?詹婷怡:會朝這方向來做認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9日將針對頻道代理商和新進有線電視業者的授權費爭議首度進行調處。主委詹婷怡18日表示,有關MG15%,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有沒有運用這樣的商業機制來從事不公平的競爭?這是一個關鍵,若以公平會決議和NCC的瞭解,確實有可能利用這個機制做為商業競爭手段,會朝這方向來做認定。

頻道代理商和新進有線電視業者爭議 NCC週四首度調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週四將針對頻道代理商和新進有線數位電視業者的爭議進行調處。NCC表示,為導正市場秩序,已經公告「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台之範圍」,也就是系統經營者、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和頻道代理商,未來必須合理、無差別對待其他系統經營者、直播衛星和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

頻道代理商提出授權改善計畫 公平會:正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凱擘、全球、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去年10月份遭公平會以「差別待遇」為由總共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正。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9日表示,三家業者雖然提出行政訴訟,但是都已經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罰款,也提出了改善計畫,目前正在確認改善計畫能否達到要求。

新系統商和頻道代理商合約談不攏 NCC警告:不能斷訊

全國數位有線電視公司在報紙上刊登廣告,批評頻道代理商惡意拖延報價,阻礙市場競爭和產業進步,指控有「聯合行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8日下午邀集雙方業者,警告不能因為合約糾紛,傷害消費者的收視權益。

新進系統業者登報怒吼!NCC:正查證MG15%是否是常態

凱擘、全球數位和佳訊三家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以「差別待遇」為由重罰,並要求限期改正。全國數位有線電視公司在報紙上刊登廣告,批評頻道代理商惡意拖延報價,指控有「聯合行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正在調查MG15%是否是常態,若證實頻道代理商惡意打壓新進系統業者會要求改善。

凱擘不認同公平會重罰 NCC:調查屬實不排除祭出大富條款

凱擘等3家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總共重罰1億2600萬元,並限期12月2日以前改正。《鏡傳媒》報導,3家業者並未改正,打算提起行政訴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已經組成內容授權調處小組調查MG15%是否是常態,若證實頻道代理商惡意打壓新進系統業者會要求改善,假如不改善,凱擘部分不排除祭出大富條款。

3頻道代理商不認同公平會判決 鏡傳媒:不改善恐有刑責

凱擘、全球、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10月19日遭公平會以「差別待遇」為由總共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並限期12月2日以前改正;如不改正可連續罰,而且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鏡傳媒》8日報導,3家頻道代理商並未改正違法行為,還強調本身沒有任何違法,打算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就待公平會如何處置。

凱擘週一送交MG15%佐證資料 NCC:正進行研析

凱擘頻道代理商因為對新舊系統台有差別待遇遭公平會重罰新台幣4100萬元,不過凱擘大寬頻總經理王鴻紳接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詢問時,認為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是「商業慣例」,NCC因此要求業者在5日內提出佐證資料。NCC15日表示,已經收到凱擘的資料,將在研析後送交委員會審查。

公平會重罰 NCC調查 凱擘:無違反承諾並會配合調處

凱擘等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以「差別待遇」為由重罰,由於可能違反「大富併凱擘案」附負擔條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還要求大富媒體負責人到會說明。凱擘大寬頻表示,沒有對同一區域內的新、舊系統台有差別待遇,並沒有違反附負擔承諾,將根據公平會處分內容與頻道商討論如何調整頻道授權條件,配合調處程序。

凱擘不認同公平會裁決 NCC:業者5日內須提供佐證資料

凱擘等頻道代理商因為對新舊系統台有差別待遇遭公平會重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請大富媒體的負責人到會陳述意見,結果是凱擘總經理王鴻紳出席。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由於王鴻森陳述頻道代理商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是商業慣例,和公平會調查有出入,因此要求業者在5日內提供佐證資料。

系統業者聯合壟斷浮上檯面 學者:應制訂退場機制

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重罰衍生出舊系統業者聯合打壓新系統業者的問題。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表示,這突顯出「反媒體壟斷法」立法的迫切性,很遺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最初的版本太瑣碎,沒有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呼籲新版本出爐後要盡快與民間團體溝通,並制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退場機制。

凱擘等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重罰 NCC下週約談負責人

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上個月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為由,合計被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日進行「大富併凱擘案」附負擔執行情形報告案,決議將在下週請實際負責人請到會陳述意見,同時要檢視有無違反附負擔承諾。

凱擘遭公平會重罰恐違反附負擔 NCC明進行報告案

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今年10月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為由,遭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由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大富併凱擘案」時,有要求申請人不得對其他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有差別待遇,因此NCC委員會議明天(2日)將進行此交易案附負擔執行情形報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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