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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武靈

趙武靈/請僑選國防立委促成軍事革新!

看到執政黨僑選立委詹凱臣先生在質詢當中,以「紀律」,「安全」與「士兵該死嗎」這些程度層次的話語,來批評特勤中隊幹部自購裝備的問題,再對照上美國海軍陸戰隊近來又一波的革新,研究軍事多年並親自接觸過國內外部分特戰部隊人員的筆者,實在有些真話想說

趙武靈/論特勤人員自購裝備事件

當你的上級不是像美國海軍陸戰隊的上級那樣,願意聽從意見,再由上而下進行改革時,這次許中隊長由下而上反映的文章,其實是一個契機:他告訴長官甚至國人,軍人的裝備問題必需要面對並解決了!如果能正視其忠告,藉由105年度國防預算突破三千億的機會,來做出改正,那整個部隊的未來,才是有希望的。

拯救國軍形象,先從他們不是機器戰警做起!

老實說,假使這類檢討會有用的話,那李將軍開過一次之後,全軍理應秋毫無犯,怎會如今又爆出這些不堪情事?此外,這些視軍紀營規如無物者,往往就是部隊的中間幹部,甚至領導主官,要這些人在平常就看透其作為的全體弟兄前面重申軍紀的重要,大概只會陷入言教不如身教,口服心不服的窘境吧?

ET論壇/為將之道--論國軍的當務之急

邱司令在軍車出現蚊子事件後,在陸官對學生和主管們演說時表示「我有我的堅持」,並提出「以內部管理為基礎,以後勤補保為支持,以教育訓練為手段,以戰備整備為核心,以軍紀安全為表徵」等要點,而我們也正可以從其觀點,看看目前國軍高層,究竟該將心力放在哪些重點上面。

何為本務?--從陸軍司令車內有蚊子說起

看到近來陸軍司令從車內有蚊子一事之後,大肆在刺刀繩,褲子和鞋帶上強調標準做法,甚至聲稱是本務和戰力展現,接觸過部分國際軍事史料和特戰人員的筆者,只能說這些舉措,基本上是在舒適區待得太久,不願學習接受新知,又想求表現,所以出現的奇特現象。

要尊嚴,缺專業?

看到陳鎮湘立委和部份退將,還有一些對洪案中受害者抱持較負面態度的人員,事情發生後開始把「英國特種空勤隊SAS的訓練意外」,還有「嚴格的特戰訓練萬一被定義為凌虐怎麼辦」這類荒誕不經的理由,作為拒絕讓司法檢視部份軍中幹部作為是否妥當的原因,實感到匪夷所思。

駁「國防部不冤,洪仲丘有辜」一文

我就把一個在下以為是典範的例子,舉出來給各位:如果沒有記錯,這應該是1938年,當時不過是位上校的「沙漠之狐」隆美爾(Erwin Rommel),在Wiener Neustadt軍校擔任指揮官時,對學員生的訓勉:

楊部長,有請您明察秋毫,壯士斷腕!

其此,為何起訴書中會認定,一個連上長官係「明知」依規定該如何處罰,而顯然能接觸更多相關案例的一位旅部資訊官卻可以「循例」提供一個不合法的答案?在國防部宣示大破大立的前提之下,請問是否該調出更多以往542旅的禁閉記錄,看看是否有更多違反法規的情事發生?

敬答一位海軍軍官的PO文

接下來,如果你要說國軍如何,百姓也有責任時,我想你講的話有部份是正確的,因為國內老百姓確實關心軍事者少;但這並不代表沒有老百姓在關心軍事:容我賣老一下,自己是退伍十六年,然後持續寫軍事文章,甚至有上過電視受訪,也協助過部份單位進行某些訓練的人。

論「廢死聯盟」的論証問題

廢死聯盟認為死刑是有不可回復性,萬一發生誤判或類似狀況,一條寶貴的生命就不可能回過頭重來,但我即使不從「受害者也是一條寶貴生命」的觀點來論述,廢死派這一點主張還是有問題的。

別再消費外籍兵團

首先,請不要把外籍兵團和「傭兵「畫上等號:前者在英文是所謂的Foreign Legion,也就是外國(籍)人參加的兵團,但它是效忠法國的;而傭兵的英文是所謂的mercenary,現在又被稱為私人軍事公司(PMC),而他們則是效忠於利益,為付錢的任何一方打仗。因此將參加外籍兵團說成是當傭兵,事實上是貶抑他人的信念和價值的。

何補於國?--論有關國旗遮女體

首先我得講清楚,我不是什麼衛道人士,基本上我尊重每個人在民主國家的自由,即使是性工作者,我也沒有意見,因為至少他們在用自己的身體掙一碗飯吃,而不是殺人放火,掠奪他人努力的成果來存活;另外,我也看過某些照片,像外國女性把國旗做成泳衣,然後穿上,這我也沒有意見,因為人有選擇他穿著的自由。

為《黑暗騎士》說句話--讓好片與禁槍、殺害脫鉤吧!

要講在前面的是,身為一位對軍事與反恐有些許興趣與研究的後學,在下是非常欽佩李教授的,但在討論到《黑暗騎士》與禁槍問題時,筆者必需很遺憾地表示「我敬愛李教授,但我更敬愛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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