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幹部趙建輝、黃春安,2015年遭到宏達電以兩季虧損為由解僱,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一審認為宏達電大量解僱的程序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敗訴,上訴高等法院後,今天二審判決結果出爐仍敗訴。
2019-02-19 12:12日前(1/9)傳出宏達電要求員工簽「調移假日同意書」和變相減薪的「薪資結構調整同意書」,宏達電已表示因應營運需求才徵詢員工意願,若員工不同意,則會遵照員工意願。但根據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表示,宏達電仍繼續要求員工簽署兩份同意書,如果不簽,就會被帶到小房間約談,根本就是說一套做一套。
2017-01-11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