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制定者是基於對辯方開示的錯誤理解來制定草案第57條的辯方開示,恐有嚴重損害被告辯護倚賴權及審判公正性與效率之虞。若草案就此上路,日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恐會淪為巨人屠殺侏儒的殺戮戰場。
2018-02-24 11:00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被告,相對於欠缺公權力的被告,檢察官在實力或資訊上都享有優越地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制定者基於對辯方開示的錯誤理解來制定第57條,施行後極可能對被告辯護倚賴權及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公正與效率造成災難性影響。
2018-02-23 11:00《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的證據開示程序,辯護人很可能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能拿到檢察官因聲請調查證據而願意依第53條開示的不利證據。檢察官相對被告占有極大的資訊優勢,這樣的開示規則違反武器對等原則,侵犯被告的訴訟權。
2018-02-22 11:00引進起訴狀一本主義,本是為了確保被告能受公平審判,《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卻「搭售」會損害其公平受審權利的證據開示制度,對被告防禦權及公平受審權所造成的損害,缺乏理由,也毫無必要,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2018-02-21 11:00律師的管理原則上不應交由政府,否則將無從發揮保障人權及維護民主法治的作用。律師懲戒乃至律師倫理的強化成為司改的議題,顯示公眾不滿律師公會執行律師倫理規範的成效,也顯示律師公會的組織無法有效執行倫理規範。
2017-06-01 08:00檢察權是最有益社會的力量,如何使檢察官政治中立並防止濫權侵害人民,成為普遍的司改訴求。但為混淆政治中立與審判獨立,法務部從司法官屬性這個空洞的口號裡,變出另一個空洞的口號—獨立性,這像不像言論市場上的買空賣空把戲?
2017-05-08 11:00從清末引進時就弄錯的檢察官「司法官屬性」也已百年。檢察官隸屬法務部,法務部為行政院所轄,檢察官如何具有司法官屬性?在三權分立架構下,只有法官是司法權,既然檢察官不是法官,則檢察權自然不在司法權下。
2017-04-24 12:05原被寄予厚望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卻因評鑑委員會獨立性不足,以及只能移請所屬法院或檢察署予以警告及注意,對於不適任者無法給予淘汰或懲處。要想讓評鑑機制有效,評鑑委員會就該擁有充分的調查權及決定權,成為真正的老虎。
2017-04-10 10:00檢察官究竟是行政官或司法官?其司法官屬性無法保障檢察官不受不當行政干預,何不仿效日本,訂定《檢察署法》,明訂其任免、身分保障、俸給、退休等,確保檢察官的獨立性,使檢察一體原則循正當法律程序運作。
2017-04-06 09:35人民對法官的不信任,從娃娃法官、奶嘴法官、三門法官(家門、校門、公門)及恐龍法官等外界負面評語可知,為鼓勵閱歷豐富的優秀律師、檢察官、學者、公務員轉任法官,法官多元進用成為司改之要。
2017-03-28 10:15國內普遍存在的「濫訴」現象,使被訴者苦惱,更造成檢察官工作超量,建議可仿效德國做法,不僅可一舉解決檢察官的人力荒,也能達成真正的省錢司改。
2017-03-16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