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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不公開

細看Joeman聲明稿「1行字」 網友懂了:只是他不想說

Joeman(本名翁雋明)、網紅夫妻蕾菈和湯宇昨(6)日因涉嫌吸食並持有毒品大麻,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後Joeman在臉書發布律師聲明稿,除了道歉也強調「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針對「偵查不公開」一句,也在網路上掀起討論。

違反「偵查不公開」記錄偵訊重點還讓人拍照 女律師下場慘了

台南莊姓女律師為沈姓當事人辯護時,在紙上記下檢方、法官的偵訊內容,事後把該紙交給沈妻及友人看,還讓對方以手機拍照。法官審理後,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處莊女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還要支付15萬元給公庫。

胡博硯/台南殺警案 暴露出難以解決的3大問題

這幾天台南市發生令人非常震驚的刑事案件,歹徒迅速的落網了,但在過程當中,也暴露出偵查不公開、警察使用槍械、外役監遴選機制等問題。

吳景欽/【台南殺警案】偵查的公開與不公開

近日台南發生令人震驚的殺警案,行兇者雖於17小時後遭警方逮捕,但因在案發開始時,警察為求民眾警戒與協尋,即先後公布兩名嫌疑犯之照片,致造成全民肉搜。雖真兇不久後被逮捕,但警察如何在偵查公開與不公開間,取得一個平衡,卻有檢討之必要。

李善植/從烤雞王事件看偵查不公開

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兼顧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等權利,法務部特訂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使檢警於偵查不公開之大原則下,仍得視情形,適度公開偵查內容,以維護民眾權益。

嘉義婦奔郵局提46萬「買黃金」 警護送返家驚見詐團痕跡

水上分局水上派出所透過金融機構友善通報,日前成功攔阻「假檢警詐騙案」,金額高達46萬元,過程所幸行員關懷提問而察覺,警方得以及時到場攔阻,而被害者都是高齡長輩,畢生積蓄差點一去不復返,被害者頻頻感謝。

李永然、劉和鑫/律師在偵查中羈押程序的閱卷權

依近日律師懲戒統計中,有95律師位利用偵查中卷證資訊獲知權,協助被告串證、滅證,司法界因而討論是否該對此以修法方式加以限制防堵。但被告的「卷證資訊獲知權」是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及武器平等原則下,刑事被告所應擁有的不可退讓且重要的權利。

【未審先判】嗜血報導帶來「輿論公審」 律師憂法院「防衛性判決」

當「兇手」標籤臨到一般人,造成的傷害終身難抹滅!14日在ETtoday新聞雲《行動法庭》上,陳偉仁律師表示,常看到媒體模擬犯罪現場,這些模擬畫面嚴重侵害無罪推定原則。平冤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解釋,即使司法最後還當事人清白,對當事人的既定印象已經透過媒體傳遞出去,傷害已造成。

影/ 獵巫社會 未審先判害他一輩子 當司法遇上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行動法庭 第138集 完整版|羅士翔 陳偉仁 吳政緯 2021.9.7

每當社會發生矚目案件,在媒體鋪天蓋地報導下,獵巫文化和未審先判對當事人的影響有多大?司法系統又該如何嚴守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的份際?

「你涉刑事案喔!」 假檢警到處嚇老人「偵查不能講」狂騙232萬

刑事局接獲多起假冒公務員,誆稱被害人涉刑事案件,要求被害人交出證件調查,一名男子交出提款卡、密碼以及身分證,最後慘被盜領61萬,另外1名婦人則交出珠寶、黃金,損失171萬。

偵查不公開淪詐騙台詞!她接「大隊長」來電 匯款手一直抖露餡

警方常掛在嘴邊的「偵查不公開」也成了詐騙台詞。高雄市就有一名老婦人,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以台北市政府刑警大隊大隊長陳明君的名義,表示老婦人涉嫌過資盜用、洗錢,而且還跟老婦人說「偵查不公開」,不得跟別人說起,還好在銀行轉帳的時候,被眼尖的保七員警看到手上紙條有「詐騙關鍵字」及時阻止。

湯文章/數人一起偵訊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

台中地檢署某檢察官為早點辦完4起毫無關聯的酒駕案,在同一庭內合併訊問4名互不認識的被告,此事件違反了偵查不公開,但問題重點在於,內勤檢察官24小時值班期間,案件量動輒7、80件,高壓、長時間的內勤偵訊,就算是鐵人也受不了!

蘇友辰/檢察官一次訊問多案 便宜行事牴觸偵查不公開

台中地檢署洪姓檢察官受理4件酒駕案,為了儘速結案,在同一偵查庭內,以「一起問、一起答」的方式,同時訊問4名互不認識的被告,被台中高分檢認定違反「偵查不公開」且情節重大,函請台中地檢署辦理。檢察官是否可一次訊問多案,引發諸多爭論。

北聯幫主竟成刑警老大!為破案私傳偵查機密「幫忙找人」 2警下場曝光

檢調去年偵辦北聯幫主王際平涉吸金案時,意外發現台北市刑大緝毒中心、內湖分局各有1名員警,透過微信,把其他案件的偵查報告等機密給王,2警到案後坦承為請王幫忙追查另案嫌犯下落,違反偵查不公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考量另案嫌犯皆已投案被起訴,2警雖違法洩密但情節輕微,28日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湯文章/誰流出來的19秒影片 偵查不公開很難嗎

近期發生的新店隨機殺人事件一支約略19秒影片,在社群網站廣泛傳播,可能是第一線偵辦的司法人員所散布,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不公開,對犯罪案件的偵辦很重要,或許偵查人員可以摒棄見獵心喜的心態,媒體多一點自律,才是解決之道。

李永然/調查影片外流 「偵查不公開」不該淪為口號

日前發生的新店隨機殺人案,在傳播媒體、網路上被熱議,起因於一支「約略19秒的影片」被傳播;而這一支「約略19秒的影片」卻是從偵辦的警局中流出。「偵查不公開」可以說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但屢屢被破壞,造成嚴重的「新聞審判」。

胡博硯/新店隨機殺人案影片外洩 偵查很難不公開

上周發生的新店隨機殺人案外流出一支19秒影片,內容是行兇者的行車記錄器拍攝到兇嫌走到車前下手行刺及被害人倒地的整個過程。警方證實是由辦案人員手中外流,嚴重達反偵查不公開。

獨/偵查「太公開」案例悲劇仍多 警界媒體觀點各異磨合找共識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在2019年3月公佈6月實施,但從檢警、法界人士和媒體間始終看法分歧,究竟偵查不公開是保障犯罪嫌疑者人權,避免加諸未審先判的枷鎖,還是違反新聞自由目前眾說紛紜,但分析過往因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涉案人造成身心

「我的還沒印好」…潤寅詐貸案律師竟將卷宗外帶 法官傻眼停審找法警領回

北檢偵辦潤寅詐貸案,向法院聲押秘書林奕如、財務莊淑芬等8人,北院於10月8日下午召開聲押庭,不料幾名當事人的律師似乎搞不清楚狀況,竟將聲押卷宗影本帶至院外店家影印,還在庭上向法官稱,「我的書卷還沒影印好,你現在不能開庭,會影響當事人的防禦權」,此話一出讓法官當場傻眼,緊急暫停審理,並請檢察官指揮法警到影印店取回資料,後續將調查相關違法、洩密責任。北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表示,為確保被告的防禦權,讓辯護律師調閱聲押卷宗,已是偵查不公開特例中的特例,不料他們竟將資料帶至院外,法治素養仍須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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