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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突襲行政院案魏揚竟全身而退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遭駁

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突襲行政院,有部分民眾遭到法辦,其中學運領袖魏揚等7人最後因公訴不受理,全身而退。檢察總長邢泰釗不滿魏揚等人全身而退,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非常上訴。

太陽花突襲行政院案魏揚等人無罪確定 仍有2人有罪定讞

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突襲行政院,有部分民眾遭到法辦。其中學運領袖魏揚等人,在高院去年的更一審判決中,獲判無罪確定。不過本案中仍有2人因入侵行政院,被依照「毀損公物罪」起訴,一二審、更一審均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

太陽花突襲行政院案獲判無罪確定 魏揚:錯愕!有一點遺憾

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突襲行政院,有部分民眾遭到法辦。其中學運領袖魏揚等人,在高院8日的更一審判決中,獲判無罪確定,魏揚表示,一開始聽到有點錯愕,後來更覺得遺憾。他認為本來有機會挑戰「煽惑他人犯罪」這個惡法,如今已經失去機會。

行政院撤告!太陽花魏揚7人涉「煽惑犯罪」 更一審判公訴不受理

太陽花學運期間爆發群眾突襲行政院流血衝突,現場約有40多人受傷,後經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政府究責,檢方將132人提起公訴,其中11名被告一審獲判有罪,二審高等法院更將原本無罪的魏揚等6名被告改判有罪,一度讓有罪被告多達17人。案經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今更一審結果出爐,維持一審判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等7人改判無罪,同時因行政院撤告,魏揚等人受撤回告訴效力所及,判決公訴不受理。

快訊/太陽花突襲行政院 二審判17人有罪!更一審結果今出爐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突襲行政院,並與警方爆發流血事件,有11名被告一審遭判有罪,二審高等法院更將原本無罪的魏揚等6名被告,改被依照煽惑他人犯罪判刑2到4月,讓有罪的被告達17人。案經最高法院將有罪部分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8日宣判,魏揚等6人,改判無罪。

攻佔行政院案撤銷 最高法院肯認「抵抗權」與「公民不服從」

太陽花學運的抗議民眾在當年3月23日突襲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一審法院以「抵抗權」與「公民不服從」等理由,判決大部分被告無罪,但二審不採,逆轉改判有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日撤銷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主要的理由,就是最高法院肯認「抵抗權」與「公民不服從」可以阻卻違法。

太陽花攻佔行政院二審有罪獲翻轉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在7年前的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之後警方強制驅離民眾,爆發濺血事件,有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二審將原本的無罪的魏揚等6名被告,改判刑2到4月,讓有罪的被告達17人,無罪改為4人。魏揚等7人上訴,最高法院18日宣判,撤銷7人有罪部分,發回更審。

太陽花323突襲行政院案逆轉有罪 當事人聲請釋憲

太陽花學運的抗議民眾在當年3月23日突襲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有多人遭追訴,高院二審將學運領袖魏揚等17人判決有罪。魏揚等人不滿,除了提出上訴以外,更在12日遞狀要求法院停止審理,並將本案涉及的刑法153條,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太陽花政院版 逆轉改判有罪! 「公民不服從」能否阻卻違法?如何拿捏分寸?|行動法庭 第63集

2014年發生了太陽花學運,在台灣民主運動發展上,相當重要,當年3月17日,立法院審議服貿法案,立委張慶忠以30秒不到的時間,完成服貿協議的委員會審查,學運成員質疑過度傾中及程序瑕疵,3月18日進入立法院靜坐抗議,另外3月23日晚上,學運成員攻佔行政院;台北地檢署後來針對進入立法院和行政院的二個抗議活動,分別依照煽惑犯罪、妨礙公務等罪起訴。其中立法院部分,一二審都引用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判決無罪定讞,但攻佔行政院部分,一審判無罪,但二審改判有罪,高院認為憲法和法律並沒有賦予人民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權,法院只能

影/太陽花攻佔政院二審改判有罪 時力遺憾:抗議者被國家司法追訴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有抗議民眾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高等法院28日二審宣判,增加魏揚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時代力量表示深表遺憾。

影/攻佔行政院有罪 高院:因以言詞文字呼籲大家佔領行政院

太陽花學運的抗議民眾突襲行政院,之後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群眾中有多人遭追訴,一審法院將11人判刑,但高院二審更增加改判包含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有罪。高院指出,魏揚等人「以言詞、文字,呼籲不特定多數人來佔領行政院,主觀上有犯罪故意,客觀上有犯罪行為。」所以改判。

影/學運改判有罪 魏揚:法院稱你們都是暴民、沒有思考能力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進行3月23日突襲行政院,之後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群眾中有多人遭追訴,一審法院將11人判刑,但高院二審更增加改判包含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有罪。魏揚聽完判決後表示,這代表檢察官跟法官把當天成千上萬的台灣人,看成沒有思考能力的暴民,非常糟糕。

快訊/太陽花323突襲行政院二審宣判 魏揚改判有罪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在6年前的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之後警方強制驅離民眾,爆發濺血事件,有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歷經2年半審理後,27日二審宣判,增加魏揚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其餘駁回。有罪的變成17人,無罪4人。

323突襲行政院案聲請迴避 法官:祝福大家,聖誕快樂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在4年前的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有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案件上訴二審,被告認為二審法官心證偏頗,將做出不利判決,因此律師團具狀向高院聲請法官迴避本案。這次開庭時,審判長陳筱珮認為須待聲請迴避案裁定出爐,才能繼續審判,最後她說:「祝福大家,聖誕快樂!」,結束庭訊。

群眾非喪屍!太陽花開庭:「煽惑他人犯罪」阻言論自由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7日再度開庭,律師尤伯祥認為群眾不是「喪屍」,不是聽幾個領袖操弄,不構成煽惑犯罪。魏揚也指出「煽惑他人犯罪」罪名,根本是用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全案擇日再開庭。

胡文琦/對比魏揚,徐永明難道可以視而不見?

唯對比日前才宣判的323攻佔行政院的「帶頭魏揚無罪」一案,也難怪李來希會「理直氣壯」的說要他負責肢體衝突「憑什麼」?

323學運打人的警察在哪裡? 魏揚:希望能全體無罪

2014年太陽花學運在3月18日佔領立法院,並在2016年3月底獲判無罪後,台北地方法院4月10日也針對323佔領行政院的案件進行宣判,其中黑島青的召集人魏揚等10人獲判無罪,但是還有另外11人遭判處3個月至5個月不等的徒刑。

323佔領政院部份遭判有罪 參與者: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2014年因反服貿協議所引發的太陽花學運,在3月底時宣判學運領袖林飛帆等22人全部無罪,在4月10日台北地院也針對323攻佔行政院的行為作出宣判,其中魏揚等8人被控煽惑犯罪部分無罪,主要針對妨礙公務的部分,法官作出了3至5個月不等的判決。

那年被吃掉的太陽餅...攻佔行政院11人有罪 蕭家淇這樣說

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一案,10日台北地院審判結果出爐,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加重竊盜遭判處無罪,而被控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的11人則分別判3至5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對於此判決結果,當年因為抱怨太陽餅被吃光而爆紅的前行政院副秘書長蕭家淇表示,沒有意見。

323國家暴力還沒被究責! 魏揚訴求:夥伴應全面無罪

太陽花學運318佔領立法院3月底獲判無罪後,台北地方法院10日針對323佔領行政院案宣判,涉犯煽惑犯罪及加重竊盜罪的黑島青召集人魏揚等10人獲判無罪,但另有11人遭判刑。魏揚隨後開記者會強調,323事件是臨時大型集會遊行,是人民合法表達訴求的管道,法官應延續318占領立法院的判決,讓323全體行動者「全面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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