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撤告止戰!汪小菲搬走4幅畫挨告毀損債權 檢方不起訴

2024年05月8日 09:39

▲▼汪小菲為毀損債權案到北檢出庭 。(圖/記者劉昌松攝)

▲汪小菲2日才為毀損債權案到北檢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吳佩蓁/台北報導

大S(徐熙媛)和前夫汪小菲,離婚後為扶養費問題撕破臉,對簿公堂。先前汪小菲把原本放在家中的4幅畫作搬走,害大S無法查封執行剩餘的扶養費債權,控告汪涉嫌毀損債權,汪小菲一度獲得不起訴處分,經高檢署再議發回,但之後大S具狀撤告,今(8日)北檢再次處分不起訴汪小菲。

大S和汪小菲2011年結婚,2021年離婚,根據協議,汪小菲到2038年3月為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給大S,大S要在信義區房子則要保留獨立房間,供汪小菲來台探視子女時居住之用。

▲▼S Hotel是汪小菲當初對大S的示愛之禮。(圖/記者李毓康攝、翻攝自微博/汪小菲)

▲大S(右)對汪小菲撤告。(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2022年3月,2人再簽了1份補充協議,汪小菲的獨立房間被取消,不能再踏進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進去,汪小菲請司機幫忙把放在房子裡的4幅昂貴畫作,載到S Hotel,後來再轉移存放在私人倉庫中。

大S指控,汪小菲涉嫌隱匿畫作,損害她的扶養費債權,但檢察官首度調查後認定,汪小菲到已經支付大S約4511萬餘元,且客觀上無法確認汪小菲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犯行,主觀上也沒有犯意,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因此處分不起訴。

大S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命北檢重新調查,還一度傳喚S媽黃春梅出庭作證,不過近日大S具狀撤告,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