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命喪「合法獵人」槍下 林務局:全台只有20人協助移除外來種

▲▼槍殺狒狒林姓獵人到案說明。(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槍殺狒狒的林姓獵人到案說明。(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全台關注的東非狒狒脫逃事件,經過長達16天的逃亡,昨在桃園竟命喪「合法獵人」的槍下,引發各界關注。林務局今(28日)說明,近兩年接受委託移除外來種的原住民獵人有20名,但昨在圍捕現場,林務局或所屬林管處並未派遣獵人或任何人員參與,應由桃園市政府說明當時的指揮狀況,及何人下令獵人開槍。

林務局指出,獵人非特定身分或職業,而是具原住民身分者皆可進行傳統狩獵活動,若持有及使用自製獵槍,應至警政署登記。林務局各林管處近兩年委託移除外來種移除的原住民獵人有20名,於接受林管處指派任務下,獵人可使用合法登記的自製獵槍移除埃及聖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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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表示,依據「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會由自主管理組織發放獵人證,對象是各該計畫的狩獵活動參與者,可以傳統祭儀下,在規範的時間跟地點狩獵。除了傳統祭儀外,任何一位擁有合法獵槍的人,也可接受政府委託,做移除外來種的工作,但有「接受政府委託」、「合法獵槍」這兩大前提,目前國內受到委託的原住民獵人有20人。

林務局強調,本局或林管處皆未曾派員至現場參與圍捕,僅基於野保法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提供必要的諮詢協助與動物捕獲後的收容場所協調,現場的用槍時機與何人下令,應由桃園市府說明。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陳添喜質疑,為何會有背著獵槍的獵人參與圍捕?質疑用槍時機與地點是否合適,為何有人可以大剌剌的背著獵槍在民宅附近開槍,就算是合法獵人,難道就可以在民宅附近用槍?主管機關應該好好檢討用槍時機與地點,尤其在移除外來種上,值得相關單位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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