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竟持刀刺死警察夫 妻遭判刑8年半定讞

▲▼驗屍,太平間,遺體,死者。(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高雄夫妻吵架,妻子竟刺丈夫一刀,讓丈夫喪命。此為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保七總隊劉姓員警夫婦,2020年5月間在高雄市開設火鍋店,但2人在店內爭吵,劉男先行返家。劉婦返家後不滿,竟持刀刺傷丈夫左大腿,結果砍斷股動脈導致大量出血,劉男送醫後不治。一二審法院均將劉婦判刑8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0年5月間,當晚劉男夫婦的火鍋店開幕,不過開幕當天,2夫婦就鬧得很不愉快。劉男之後更開車載著父母去搭乘高鐵,劉婦因為店裡客人很多,撥打電話要丈夫快點回來幫忙,2人在電話中又發生爭吵。劉男最後提早返回家中,還將家中鑰匙帶走。劉婦結束忙碌的晚上後,還要自己走路近半小時才返家,甚至撥打電話叫睡著的女兒幫她開門,凌晨一點多才進入家門。

劉婦進入房間,發現丈夫正在呼呼大睡,氣憤難耐。她抓起水果刀刺向丈夫左大腿,這一刀造成左大腿後外側刺切傷,竟還切斷左股動脈及靜脈,導致丈夫大量出血。劉婦呆住,趕緊叫醒女兒打電話報警,並將丈夫送醫急救,結果丈夫仍不治身亡。檢方偵辦後,依照「家暴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發現劉婦供詞反覆,當時警方一到場劉婦先指稱「他就是那個棉被,給他捲有沒有,捲那個刀,他就自己劃到他自己的腳。」說是丈夫自己誤傷自己。但到了警局後,又供稱2人當時在打鬧,丈夫就拿棉被跟她玩,她也拿刀子對著丈夫要他回去洗澡,突然丈夫就說被刀子劃到。到了檢察官面前,又改說「2人打鬧時,我不小心用到他的,我也不知道我有弄到他,是他說他有受傷我才知道。」

而法院根據法醫勘驗結果,認定當時被害人最少被攻擊2刀,其中一刀沒有劃破棉被,另一刀則是穿刺棉被;因此法院認定並非2人打鬧誤傷,應該為劉婦蓄意攻擊丈夫。一二審均認定劉婦有罪,判刑8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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