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廠惡意漏報回收處理費 環保署聯手檢方追回3.2億元

▲▼紙餐具。(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查核發現,中部某紙餐具與塑膠類製造商漏報費用,遭罰3.2億餘元。(圖/資料照片)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現有回收清除處理費申報及繳納義務,都秉持業者「誠實申報、主動繳費」原則,並由環保署定期委託會計師進行查核,發現中部某公司出現長期具高額短漏行為,經過環保署聯手彰化地檢署,成功追繳回收清除處理費、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等金額高達約3.2億元,環保署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觸法挑戰公權力。

環保署表示,針對回收清除處理費申報及繳納義務,業者本於「誠實申報、主動繳費」原則,但環保署為了落實業者誠實申報及防止短漏報情形,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定期委託會計師辦理責任業者營業(進口)量查核,另為維持繳費公平,鼓勵民眾檢舉不法,民眾可透過多種管道進行檢舉,如查獲確切證據可獲得追繳短漏金額的20%作為獎勵,吹哨者更可獲予高達50%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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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出,在上述查核作業中,發現位於中部的某紙餐具及塑膠類免洗餐具製造公司,長期有高額短漏行為,例如生產100個紙餐具,卻僅報50個,加上家族企業協助規避繳納稅金情事,環保署在110年7月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立案偵辦,經過檢察官與環保署人員共同計算犯罪所得及裁罰金額,並由檢察官勸喻被告自動繳回相當款項後,本案偵查完畢。

環保署表示,根據新事證查核,該容器製造商在兩年期間短漏紙餐具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需補繳的回收清除處理費高達1.2億餘元,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由地方環保局進行1倍裁罰,另漏開發票部分,則由稅捐單位核算逃漏金額及開罰金額約達6800餘萬元;相關人員則由地檢署認以緩起訴處分,並負起擔保該公司所欠繳費用。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該公司被追繳總金額3.2億餘元,雖然低於歷年最高的3.5億元,但總金額也算是名列前茅,也提醒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心態及從中獲取不法利益,環保署將持續建立與各地方檢察署合作模式,並適時與國稅單位合作,共同持續維持繳費公平性,若民眾發現不法可透過傳真、書面郵寄或至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現場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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