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月給小三1.5萬「甜討情人節禮物」露餡 正宮神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勇(化名)與妻子結婚超過20年,卻從2018年起與卡拉OK女員工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甜喊對方是「我的小白兔」,還互傳訊息討論情人節想要什麼禮物。雖然阿勇和小美挨告之後矢口否認交往,強調雙方只是打嘴砲而已,但並未獲得苗栗地院法官採信,最終雙雙被判應連帶賠償正宮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旅遊,旅行,情侶,夫妻。(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阿勇否認外遇小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勇的妻子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結婚超過20年,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沒想到丈夫竟從2018年起與小美產生曖昧互動,還會一起過情人節,讓她大受打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對於妻子的指控,阿勇否認外遇並強調,妻子提出的LINE對話證據,其實是他和小美打嘴砲的對話,妻子卻唆使女兒將他的手機拿走並截圖;況且翻拍對話紀錄是發生在2020年3月之前,可見妻子知悉此事已經2年,早就超過提告求償的時效。

小美也辯稱沒有和阿勇交往,她在卡拉OK店工作,和阿勇是在卡拉OK聚餐時認識,雙方只是客人關係,「我認識他時,就知道他有太太了。」

不過,苗栗地院檢視阿勇和小美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發現兩人不時互相調情,互傳「妳是我的小白兔,可愛」、「你要愛我」等話,還會一起過情人節、討論情人節要送什麼禮物,甚至一起出遊、吃飯,平日裡也會噓寒問暖、互送飲食,互動相當親密。

此外,對話中阿勇曾提及,「妳說一個月給1.5萬,結果每個月都多好多」、「妳給我的壓力好大,快受不了了」,小美則回應,「對不起,我一定會改,我不會再亂花錢了」。另外一次是阿勇向小美抱怨妻子跑來吵架,並要求小美暫時先不要聯繫,「老婆跑回來,還沒走」、「在吵架,不要打了,她會查手機」。

法官認為,從上述對話看來,阿勇和小美的互動顯然已經超過一般社交禮節範疇或普通男女正常交往的程度,雖然他抗辯妻子早在2020年3月就知悉此事,無權提告求償,但也無法舉證證明此事,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給正宮,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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