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進私人帳戶避稅「行之有年」 大洋橋果董座涉逃稅3593萬

▲▼大洋僑果侵佔逃漏稅案,董事長陳清福。(圖/記者劉昌松攝)

大洋僑果董事長陳清福涉嫌逃漏營業稅遭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水果大王陳查某創立的大洋橋果集團第三代,日前檢舉現任董事長陳清福、陳月鳳等老臣,涉嫌私吞賣水果款項10多億元,檢調清查後發現,原來這是大洋橋果行之有年的避稅陋習,由老臣提供私人帳戶接收貨款,資金全由公司統一調度,總計2014年到2019年間,大洋橋果逃漏稅捐超過3595萬元,台北地檢署8日依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陳清福等7人。

陳查某是最早把香蕉外銷日本的商人,曾為台灣五大富豪之一,他和第二代先後建立起了大洋橋果集團,接棒的長子穎川建忠(陳建忠)在失智前,陸續把事業交給陳清福,以及陳月鳳、陳榮祥、陳玲玲3姊弟。其中陳清福除了是大洋橋果董事長,也是味王公司董事長。陳月鳳則是集團下的全青公司及萬果公司負責人。其他遭起訴的還有財務主管林德盛,財會人員陳素蘭、陳慧玲。

▲▼大洋僑果侵佔逃漏稅案,集團財務兼全青公司及萬果公司之負責人陳月鳳。(圖/記者劉昌松攝)

▲大洋僑果老臣陳月鳳身兼集團財務以及全青公司、萬果公司負責人。(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調原先接獲檢舉,陳清福等老臣與公司財務員工,涉嫌以不開立、收取發票等憑證的青果交易陋習,要求盤商將部分貨款直接或間接匯陳清福、董事陳榮祥及監察人陳玲玲的銀行帳戶,或由員工收取現金、票據後,直接存進指定帳戶予以侵占。

但專案小組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帳戶都是統一由公司保管調度使用,並未留入私人口袋,個人要提領帳戶資金還需上簽呈報,因此認為侵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不過大洋橋果透過這些短報的收入,自2014年至2019年間,共逃漏營業稅2390萬多元、未分配盈餘稅捐1203萬多元,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大洋橋果目前已與國稅局協商補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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