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無端背書產品引客訴遭記過 燕麥乳液廠商未獲授權判賠40萬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知名腎臟科醫師林承叡2017年獲准人體試驗燕麥乳液治療尿毒搔癢症功效,他找燕麥乳液廠商贊助研究,因費用談不攏而破局,反遭廠商取用職務身分及研究計畫為產品打廣告背書,林不滿因此被任職的醫院記大過一次懲戒,更被質疑收取代言利益,怒告廠商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廠商侵犯林男姓名、名譽權利,判決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林承叡擁有生化碩士、生技博士等學位,專長包括腎病症候群、血液及腹膜透析治療等,他從2008年7起擔任馬偕醫院腎臟內科主治醫師,2016年5月起,陸續擔任馬偕護專專任副教授、馬偕醫學院兼任副教授、教授,以及台灣腎臟醫學會理監事等職,在腎臟內科醫學領域素享盛名。

本案源於林承叡長期治療洗腎病患,希望找出方法緩解洗腎患者常見的尿毒搔癢症之苦,2017年間,他得知國際美身公司的燕麥乳液對燒燙傷、異位性皮膚炎等病患有療效,也有跟其他醫院合作研究的紀錄,因此接觸對方後,談妥共同試驗燕麥乳液對病毒搔癢症的效果。

林承叡同年以研究計畫主要主持人身分,向馬偕醫院申請臨床試驗獲准,但在進行人體試驗前,國際美身公司不願贊助研究計畫審查費5萬元,雙方合作破局,林承叡自籌經費繼續研究,2020年間卻發現,國際美身公司在燕麥乳液產品廣告中,列出他的全名、職稱及馬偕醫院同意臨床試驗的中、英文證明書。

林承叡提告指出,國際美身未經他同意,就用他的身分與研究計畫為產品背書,以致誤導消費者認為產品獲得認證,還有患者買來使用出現副作用,憤而向醫院投訴,害他被醫院認為外流文件侵犯研究倫理與受試者隱私、記他大過一次懲戒,他的人格更受質疑、形象與聲譽嚴重受損,要求國際美身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

國際美身抗辯指稱,相關資料是林承叡透過助理提供,林承叡的研究計畫也由國際美身草擬、交給林承叡掛名研究計畫主持人。國際美身更聲稱,列名林承叡並非打廣告代言,而是說明相關治療可不使用類固醇,「以滿足消費者知的權利」,公司接獲馬偕醫院通知,就將相關圖文下架。

國際美身主張,即使列名一事造成林承叡的權益受損,情節也不算重大,何況公司已向醫院表明與林承叡無利益輸送或對價交換,林承叡的精神痛苦是他自己行為導致,不該要求賠償。

法官審理認定林承叡沒同意國際美身在官網刊載他任職醫院、職稱與姓名,雙方的合作也早就終止,林承叡的助理雖提供文件電子檔,但表明僅准列印其中的受試者同意書,不包含醫院核准臨床試驗等文件,國際美身本案舉動目的是刺激消費者購買,卻使林承叡被認為替產品背書、收取代言利益,不僅造成林承叡被記過處分,也侵害林承叡的姓名權與名譽權。

法官審酌林承叡的身分地位,認定林承叡的姓名權具有相當的商業價值,而國際美身公司登記資本額100萬元,據此判決國際美身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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