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送慶記」恐嚇捐1億給媽祖 害精神痛苦...男要賠顏清標48萬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圖/記者李毓康攝)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圖/資料照)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台中市72歲的李姓退休老師常看政論節目,看名嘴們力批鎮瀾宮假借信仰名義實為斂財,且認為北屯某建商和市府勾結,竟冒用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寄恐嚇信給建商「捐壹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並且也恐嚇包括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政治人物,李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10月後,顏清標自認因為遭冒名感到「精神痛苦」提告求償,法院審後判李須賠償48萬。

台中市北屯區某建設公司1月24日收到一封以毛筆字書寫的恐嚇信,內容寫道「捐壹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文末署名「董事長顏清標」,信封寄件者則是「大甲鎮瀾宮」;顏清標隔天就出面澄清,這種以恐嚇取財、勒索的方式寄發黑函,已嚴重影響他本人和鎮瀾宮信譽,要求警方追出恐嚇人。

台中刑大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追查,查出為一名家住台中太平區的李姓男子,李男前後冒用了中國國民黨、台中市政府、廉政署等名義,寄出多達20封恐嚇信,對象有盧秀燕、柯文哲、副議長、朱立倫等多位政治人物,內容寫下「縱容顏家、小心狗命」、「ㄍㄢˋ假情假意,恁爸肏妳」、「天地不容、路旁埋屍」等不堪言語,還有比中指、手掌心畫有FUCK字樣的圖像,其中有8筆冒用大甲鎮瀾宮的名義,恐嚇收信者捐錢給媽祖,「否則送慶記」。

李男被依偽造文書案件起訴,台中地院將20項罪行合併處1年10月徒刑;顏清標則另外提告李男冒名到處恐嚇,足以混淆收件人,對他的名義造成不法侵害,他曾擔任議員、現又為大甲鎮瀾宮董事長,屬社會上公眾人物,不雅的信件內容會輕蔑、貶抑其人格,事發後他需向收件人解釋並為此事奔波,妨礙正常工作之進行、造成日常生活不便,更需擔心李男此行為會導致其他麻煩事端而忐忑不安,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求償80萬元。

台中地院審後,認為李男侵害顏清標姓名權與名譽權情節嚴重,主張求償應屬有理,判李需賠償48萬精神撫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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