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牆進社區大樓「全裸徘徊」5hrs 噁男晃鳥到10樓下場曝

▲桃園市林姓工人去年7月受雇於某汙水工程公司在桃園市蘆竹區進行汙水工程,林卻在緊鄰道路工地內公然露鳥且上下套弄,公司人員發現後報警究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許姓男子全身脫光,在大廈社區四處遊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許姓男子擅自翻牆進入某大廈社區後,全裸在裡面徘徊4、5個小時,最後晃到10樓樓梯間時,被一名女住戶撞見,連忙報警。高雄簡易庭審理,依犯公然猥褻罪、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合併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於今年8月21日下午3時許,刻意避開大樓管理人員,直接從大樓車道旁攀爬圍牆進入某大廈社區,隨後脫光衣物,全身赤裸的在社區內四處徘徊,晃到晚間7、8點,許男走到社區B棟大樓10樓樓梯間,才被一位女住戶發覺,並通知社區主委報警。

高雄簡易庭審理,認為許男為滿足自身性慾,全身脫光意圖供人觀覽,做出公然猥褻行為,有礙社會風化,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犯公然猥褻罪、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合併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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