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3管齊下」聯合稽查 強力告發台24線違法改裝+噪音車輛

▲里港警方會同環保、監理站取締車輛違規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里港警方會同環保、監理站取締車輛違規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為確保行車安全,維護原鄉部落生活品質,里港警分局於於11月將以不定時、定點方式,在通往三地門鄉、霧臺鄉之台24線路段,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針對超速、改裝車等違規案件強力取締。

▲里港警方會同環保、監理站取締車輛違規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里港警方會同環保、監理站取締車輛違規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里港警分局指出,隨著改裝技術日漸精進,許多熱愛玩車的駕駛都具備改車的能力,但伴隨而來少數不肖駕駛人不當改裝引擎、排氣管或裝置高音量喇叭,讓噪音車儼然成為馬路上新興的公害,里港警分局除不定期會同環保局實施噪音、車輛排氣稽查外,也與監理站共同針對車輛改裝等項目做稽查,並責令不合格車輛在期限內到監理站接受檢驗,展現執法決心。

為遏止噪音車輛經查驗合格後又再度改裝導致擾寧行為,不論攔檢或通知到檢車輛,只要是由環保局檢驗合格,排氣管會貼上認證標籤並上傳雲端列管,後續攔查或由車牌辨識拍照車輛,經查證屬再改裝排氣管車輛,無須再檢測噪音即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開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呼籲車主或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里港警分局長鄭頴聰表示,台24線沿線進出三地門鄉及霧臺鄉各部落路段,均有設置速限30公里之警示標誌,行經時,務必遵守速限規定以免受罰;另違規改裝車體除易造成車輛結構改變致影響行車安全外,亦會遭到取締受罰。籲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交安規定,警方也將持續執法取締,以維護在地居民及遊客之安寧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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