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誆父親開刀借6萬 再掰遇詐騙拖延...他一看報案單怒了

▲▼ 千鈔,鈔票,存款(圖/記者劉維榛攝)

▲女子欠錢不還,製造假的報案單向同事稱遭詐騙,結果漏洞百出被抓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黃資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黃姓女子急需用錢,向同事謊稱父親手術借款共6萬元,為了應付催討,黃女稱自己慘遭詐騙8萬元,同事起疑要她提出報案三聯單證明,黃女竟上網直接下載範例圖檔修改,只不過漏洞百出仍被抓包。基隆地院依詐欺取財判拘役50日,緩刑2年;偽造文書罪處1年,緩刑3年。

判決指出,黃女在去年8月23日為了歸還在地下錢莊積欠的債款,向李姓同事借款謊稱父親須動心臟手術,但目前無法用信用卡提款,順利借到3萬元。

隔天晚間6時許,黃女食髓知味,又稱父親病危,須再花費12萬元動大手術,強調當天深夜12時前一定會還錢,李男信以為真又從戶頭拿出3萬元借給她。

見黃女遲遲無法返還欠款,一再藉詞推託,讓李男開始起疑,黃女為了應付對方,改稱自己為了還錢,上網借貸,卻反遭網路詐騙購買8萬元遊戲點數,所以沒辦法還錢。

李男見黃女說詞可疑,要求拿出報案三聯單證明,黃女便下載網路上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空白文件圖檔,用修圖軟體修改成她所住的轄區警察機關,沒想到卻完全把格式寫錯,原本的「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寫成「基隆」警察局「第三分局信六」派出所,反而露出馬腳,氣得李男立刻前往警局報案。

法官認為,黃女不惜謊稱父親生病,博取同事同情,又冒用警察機關名義,製作內容不實之受理案件證明單,使警察機關之公信力蒙受損害。考量黃女自始坦承犯行,案發後已積極籌款償債,迄今已將6萬元全數清償,依詐欺取財判拘役50日,緩刑2年;偽造文書罪處1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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