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聯撞行人!她8天後家中暴斃 家屬求償敗訴...全因醫師1句話

▲婦人與客運大客車發生車禍,8天後死亡,家屬怒告肇事司機,卻因醫師證言敗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業者提供)

▲婦人與客運大客車發生車禍,8天後死亡,家屬怒告肇事司機,卻因醫師證言敗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業者提供)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台中林姓婦人過馬路時,遭統聯客運大客車擦撞送醫當天就出院,事後3度到醫院檢查,醫師曾要她住院檢查遭她拒絕,結果車禍8天後在家中死亡。家屬認為婦人之死與車禍有關,對開車的張姓司機、統聯公司提出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司機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民事部分,法官認定林婦是因糖尿病死亡,與車禍無關,判家屬敗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姓客運司機2016年6月15日上午駕駛大客車,行經行經南京路與建國路交岔路口,正要左轉時,左前的後照鏡擦撞正在過馬路的林姓婦人,導致婦倒地,並有多處擦傷。林婦受傷送醫,經治療後返家休息,但當日晚間6時許,又返回醫院,表示自己「頭痛、嘔吐二次」,經醫生檢查、診斷後離開。

林婦6月17日上午又因身體不適回醫院檢查,被醫師診斷「胸痛、頭暈及目眩,呼吸急促,第二型糖尿病,未伴有併發症」,19日中午,又再次到院,這次治療時間長達7小時32分,還被院方要求住院治療,但她拒絕,簽署出院意願書後自行離院返家,但在23日時被人發現陳屍家中,法醫判斷死因為心因性休克。

林婦的家屬主張,林婦車禍所受的外傷雖不足致死,但林婦有心臟疾病,車禍導致缺血性心臟病惡化,致使心因性休克而死亡。家屬對張姓司機提告業務過失致死,求償28萬餘元,並向大客車保險公司求償66萬的死亡保險金。

醫師作證表示,林婦19日到院檢查時血糖高達571,已經符合糖尿病酮酸中毒跡象,當時有請林婦住院但被對方拒絕,判定林婦後來死亡,是因糖尿病引起的酮酸中毒。

法官認為,林婦之死與車禍無關,而是糖尿病造成血液酮酸中毒,以致中毒昏迷,因此判家屬敗訴,統聯公司、司機、保險公司免賠,全案仍可上訴。刑事部分,法官認為林婦之死與車禍無關,只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張姓司機有期徒刑3月、可易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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