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冒充台灣高山茶 4人緩起訴...9600公斤茶葉「全燒掉」

▲屏東地檢署偵辦黃男涉進口越南茶混充台灣茶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地檢署偵辦黃男涉進口越南茶混充台灣茶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黃姓女子開設公司及茶行,進口越南茶入境茶混充臺灣茶葉「翠峰高冷茶」、「高山茶」及「杉林溪」、「梨山茶」販售,保7總隊第3大隊獲悉,報請屏東地檢署偵辦,將黃女及相關人員逮獲,查扣9600餘公斤越南茶銷毀,訊後依虛偽標記之商品意圖販賣而陳列罪緩起訴;分別諭知黃女4人緩起訴1年,各應參加法治教育1場次,各應分別向公庫支付新臺幣70萬元、4萬元、3萬元及3萬元之緩起訴處分金。

▲屏東地檢署偵辦黃男涉進口越南茶混充台灣茶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地檢署偵辦黃男涉進口越南茶混充台灣茶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地檢署先前接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情資指出,指黃女涉嫌於2019年間自越南進口茶葉,將外包裝虛偽標示為「大禹嶺高冷茶」、「翠峰高冷茶」、「高山茶」、「杉林溪」、「梨山茶」等臺灣茶陳列販售,經主任檢察官陳建州及檢察官吳文書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蒐證,2022年2月間指揮三大隊,會同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分別至黃女住處及營業門市執行搜索,查扣600餘公斤越南茶及相關證物。

檢察官調查後,審酌黃女4人並無前科,且於犯後已坦承犯行,顯有悔悟之心,復參酌黃同意檢方及衛生局將查扣標示不實及逾期與未標示之越南茶葉進行銷毀,因認四人犯後態度良好,分別諭知被告等4人緩起訴1年。

屏東地檢署表示,為有效遏止不肖業者以境外茶混充臺灣茶葉銷售之惡行,以保障國人茶飲安全,並維護臺灣農產品之聲譽及國際競爭力,檢方於不肖茶商為降低成本牟取不法利益,以境外茶混充臺灣茶販售矇騙消費者之不法犯行,將速查嚴辦決不寬貸,並導正業者應依規定標示正確之產地來源,俾維護國人茶飲安全及消費者與臺灣茶農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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