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裝甲兵殉職 立委:國防部主導役男下部隊...出事又怪基層

▲立委馬文君指出,一輛戰車若「三缺一」即無法運作。(圖/資料照片,非當事戰車)

▲立委馬文君指出,一輛戰車若「三缺一」即無法運作。(圖/資料照片,非當事戰車)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屏東三軍聯訓基地21日進行操演時,年僅24歲的裝甲564旅義務役二兵全若堯,不幸遭CM11戰車砲塔砲尾環壓擊、傷重殉職,令人婉惜。國防外交委員會資深立委馬文君指出,國防部去年下令,將軍事訓練役役男的第二階段訓練改為「下部隊」,但是卻未釐清其工作或訓練內容,讓亟需用人的基層部隊裡,到處都是依規定只能站衛兵的役男,才是這起悲劇的根本原因。

馬文君昨天於個人臉書粉專PO文,哀悼表示「若堯是活潑的陽光大男孩,也是南投子弟兵,發生這不幸的意外,大家都感到難過,也非常關切」,他指出,依國防部目前做法,軍事訓練役男在為時5周的第一階段新訓後,接著有為時11周的第二階段,會有4種情形,其中一項是「抽籤分發至常備野戰部隊施訓,戰時納入該單位編實動員」,也就是戰時去補充常備部隊一般專長的缺員,這也是全若堯為何會「下部隊」的原因。

馬文君說,無止境的掃地、拔草、站衛兵或公差勤務,被認為「無意義勞動」的工作,一直是國軍被人詬病的負面形象,也導致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世代對於服兵役多有「浪費時間,不如讀書工作」的排斥心態;國防部因此於2021年9月針對軍事訓練役役男,下令將原11週第二階段訓練改為「下部隊」,用意是讓役男多了解部隊,以多學到一些實用技能、獲得某些經歷和助益。

然而,依照陸軍司令部24日新聞稿,仍指出去年10月25日令頒「軍事訓練通報第23號」,明定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服役期間,僅可執行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的工作,明指部隊主管有違紀情形,並進行相關懲處。

▲▼全若堯臉書照。(圖/記者翻攝自全若堯臉書)

▲義務役二兵全若堯不幸於退伍前因公意外殉職。(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馬文君認為,國防部應先釐清多人操作武器載台(例如戰車)或系統(例如操作飛彈、雷達等系統),基層的保養、檢查,「定位是工作還是訓練?」亦即當時全若堯所執行的項目是「工作」還是「訓練」,是否符合所律定的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的工作。

▲魚池尖山大火後,魚池鄉長劉啟帆到現場會勘、立委馬文君也引介民間業者捐贈空拍機。(圖/翻攝魚池鄉長劉啟帆、立法委員馬文君臉書)

▲立委馬文君(中)要求國防部檢討釐清義務役男下部隊的問題,不能將出事責任全推給基層部隊。(圖/資料照片)

馬文君以戰車為例,指出一輛戰車就是需要4個人,缺一員就無法發揮戰力,而戰車內的充填手原是新進人員,在單位自訓下唯一能擔任的職,國防部應明定軍事訓練役男在服役期間,能做、該做、如何做些什麼?否則一位僅能站衛兵的軍事訓練役士兵被分配到戰車連後,單位可能在人員滿編的狀況下,能運作的戰車可能還是原來哪幾輛,「對基層部隊是困擾,對役男也是心生埋怨」。

馬文君認為,在充滿武器、彈藥的基層部隊,其實處處都是具備高風險的因子,國防部將軍事訓練役分發至各基層,基層部隊也按人員編制工作職掌,去做該做的訓練及保養工作,「現在發生意外卻又怪基層」,她要求國防部後續在演訓任務配遣、到單位督導檢查時須認清這些實際狀況,將軍事訓練役男能做什麼先律定清楚,不是一切都推給基層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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