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台版華爾街之狼吸金2億案 科技老董賣股換鈔重判10年

▲交易,行收賄,走後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科技公司董座印股票換鈔票,判刑定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兆良科技董事長羅栩亮,謊稱獲得國際藥廠合作,還找不知情的名醫開記者會,吸金超過2億元,猶如電影華爾街之狼的翻版。某科技公司董座郭光倫假藉與兆良公司虛偽交易,藉此虛偽增資,騙人投資,獲利超過3千萬元。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郭男判刑10年定讞。

羅栩亮自2011年7月間在桃園地區以200萬元成立「兆良科技」,由羅男自任董事長。公司1個月後就增資為3000萬元,之後再虛增資本為1億元;而後羅男雖透過關係想代理歐洲商「Chirana集團」的醫療用品,但須龐大資金,羅男無力負擔,遂開始進行吸金。

2014年間羅栩亮在五星級大飯店舉辦說明會並產品發表會,還找來不知情的歐洲某國家駐我國大使前來,並邀請大批記者,營造兆良公司有能力生產高科技醫療器材,並與「Chirana集團」正式合作之假象。不少人紛紛掏錢投資,讓公司短時間內就吸金超過2億元。不過騙局被拆穿後,羅男等人陸續被逮捕歸案,其中羅男已經遭判刑7年定讞。

而檢方查出,「豪倫科技」負責人郭光倫,在2012年11月間與吳姓同夥虛偽增資後,開始對外營造公司預計上市上櫃、前景看好的假象,並透過與兆良科技等公司虛偽交易,藉此詐賣股票得款1億5千餘萬元,郭男因此獲利達到3473萬餘元。

檢方接獲檢舉後,對豪倫科技公司搜索,逮捕郭男,至於吳姓同夥則趁隙逃逸遭到通緝。郭男遭檢方起訴後,一審重判11年半,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0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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