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分居發現她3度「服藥引產」 綠光夫怒求償100萬

▲▼外遇、出軌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高雄一名外科醫師和老婆分居後,竟意外發現老婆3度前往醫院引產,頓覺綠光罩頂,怒對老婆提告求償10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和老婆婚後3年因故分居,2人便再也沒有發生過關係,不料才分居1年多,就發現妻子3度前往醫院準備服藥引產,讓他驚覺自己被戴綠帽,憤而對老婆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老婆須賠償楊男35萬元。

擔任急診兼外科醫生的楊姓男子向法官表示,他和老婆2人在2014年結婚登記,卻在婚後3年因故分居,期間2人便再無發生過關係。不料2人才剛分居1年多的時間,他就意外發現老婆因外遇懷孕,3度前往醫院來進行引產手術,讓他深覺被戴綠帽,怒對老婆求償100萬元。事後,2人也2020年被家事法院判准離婚。

不過楊妻則向法官辯解,指出她從頭到尾都沒有外遇,且從她的病歷上來看,她3次前往就診的主因分別為,「不明原因腹痛致陰道不規則性出血」、「先兆性流產」和「陰道炎」,主張顯然與楊男表示她是去前往引產而有所出入。

楊妻還說,她和楊男在另一件損害賠償官司中,她已被法院判決應賠償楊男30萬元,主張楊男再度求償並不合理。

高雄地院審理後卻發現,楊妻和楊男於另一件損害賠償案件中,已被法官認定楊妻於婚姻內出軌懷胎之事實。

法官指出,儘管楊男已在另一案件中獲得30萬元的賠償,其損害已經填補,但從民法上來看,判決離婚無過失一方,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精神上之損害賠償,與此件案件訴訟標的不同,也非同一訴訟,因此不採信楊妻的辯詞。衡量楊妻為公司獨立負責人,年收入約130萬來看,判楊妻仍須賠償楊男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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