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布「網路主播行為規範」 否定共產黨領導、炒熱點等31條明文禁止

▲▼馮提莫拿自拍棒做直播。(圖/CFP)

▲大陸第一網路主播馮提莫拿自拍棒直播。(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廣電總局及文旅部今(22)日聯合公布「網路主播行為規範」共18條,要求網路主播需有正確政治方向,反飯圈、拜金、畸形審美等觀念,引導用戶共建文明網路生態環境。「規範」還提到,網路主播在提供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顛覆國家、歪曲否定中共領導等31種行為。

▲直播,網紅,網美,主播,直播主示意圖。(圖/CFP)

▲大陸官方替網路直播畫紅線。(圖/CFP)

網路主播在提供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下列行為

1.發佈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

2.發佈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損害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的內容。

3.發佈削弱、歪曲、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和改革開放的內容。

4.發佈詆毀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歪曲民族歷史或者民族歷史人物,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內容。

5.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場所開展宗教活動,宣揚宗教極端主義、邪教等內容。

6.惡搞、詆毀、歪曲或者以不當方式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7.惡搞、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和模範人物的事跡和精神。

8.使用換臉等深度偽造技術對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烈士、黨史、歷史等進行偽造、篡改。

9.損害人民軍隊、警察、法官等特定職業、群體的公眾形象。

10.宣揚基於種族、國籍、地域、性別、職業、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視。

11.宣揚淫穢、賭博、吸毒,渲染暴力、血腥、恐怖、傳銷、詐騙,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暴露偵查手段,展示槍支、管制刀具。

12.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擾亂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13.展現過度的驚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強烈感官、精神刺激並可致人身心不適的畫面、台詞、音樂及音效等。

14.侮辱、誹謗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隱私,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15.未經授權使用他人擁有著作權的作品。

16.對社會熱點和敏感問題進行炒作或者蓄意製造輿論「熱點」。

17.炒作緋聞、醜聞、劣跡,傳播格調低下的內容,宣揚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

18.服飾妝容、語言行為、直播間佈景等展現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內容。

19.介紹或者展示自殺、自殘、暴力血腥、高危動作和其他易引發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險行為,表現吸煙、酗酒等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內容。

20.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進行非廣告類的商業宣傳、表演或作為噱頭獲取商業或不正當利益,指引錯誤價值觀、人生觀和道德觀的內容。

21.宣揚封建迷信文化習俗和思想、違反科學常識等內容。

22.破壞生態環境,展示虐待動物,捕殺、食用國家保護類動物等內容。

23.鋪張浪費糧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飲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飲食消費、食物浪費示範的內容。

24.引導用戶低俗互動,組織煽動粉絲互撕謾罵、拉踩引戰、造謠攻擊,實施網路暴力。

25.營銷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虛構或者篡改交易、關注度、瀏覽量、點讚量等數據流量造假。

26.誇張宣傳誤導消費者,通過虛假承諾誘騙消費者,使用絕對化用語,未經許可直播銷售專營、專賣物品等違反廣告相關法律法規的。

27.通過「彈幕」、直播間名稱、公告、語音等傳播虛假、騷擾廣告。

28.通過有組織炒作、雇傭水軍刷禮物、宣傳「刷禮物抽獎」等手段,暗示、誘惑、鼓勵用戶大額「打賞」,引誘未成年用戶「打賞」或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

29.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隱私等場所和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場所拍攝或播出。

30.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寶、紙幣等資產,展示無節制奢靡生活,貶低低收入群體的炫富行為。

31.法律法規禁止的以及其他對網路表演、網路視聽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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