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找前男友「跨越那條線」 老公上門對質綠炸求償...結果出爐

▲彰化人妻愛小王,人夫火大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人妻和前男友上床,丈夫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開工程行的顏姓男子懷疑結婚6年多的林姓妻子外遇,他找上林女專科時期的前男友蘇男「詢問」,蘇男坦承「有男女關係」、「跨越那條線」、「就只有一次」,顏男拿著兩人對話錄音檔,向林、蘇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蘇男辯稱錄音是被脅迫的,不能拿來當證據,但法官認定錄音內容為真,判兩人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顏男和林女結婚6年多,育有2女,去年上半年開始,顏男發現妻子疑似有外遇,但又苦無證據,找父親討論後,認為林女專科時期的前男友蘇男就是小王,兩人找了另一位徐姓友人陪同,在去年10月到蘇男家「討個說法」。

顏說明來意後,蘇男坦承自己和林女一直有連絡,還提到「就是有男女關係」、「我承認今年有一次,之前沒有,因為我知道分寸」、「基本上我們跨過那條線,可是並不是你想的那樣子」,蘇男強調「她來找我有時是純粹我在諮詢她,我的身體有點狀況,我需要吃點什麼樣的健康食品」。

顏男後來把他們的對話錄音檔做為證據,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林、蘇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蘇男辯稱當時是被偷錄音,且被迫講出顏男3人想聽的話,對方才肯離開蘇家,主張錄音檔不能作為證據。

法官勘驗後,認定錄音是在顏男同意且未受迫的情況下錄製,具有證據能力,因此認定蘇男和林女曾發生性行為,侵害顏男的配偶權,因此判兩人應共同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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