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自撞裝可憐求好友頂包 事後拒付30萬修車費被拱出真相

▲▼             。(圖/資料照)

▲潘男與游男涉酒駕頂包,潘男起初自稱是駕駛,後來因游男拒付修車費用,潘男決定將真相說出口。(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潘姓男子前年「酒駕」自撞安全島,警方到場後潘男跳出來說他是駕駛,經酒測濃度超標,潘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法院審理時,潘男因同車游男拒付汽車維修費30萬元,改口稱當時駕駛人是游男,法官根據路人證詞、副駕駛座爆開的安全氣囊有血漬,而潘男有傷、游男無傷,以及2人事後的LINE對話,以潘男罪證不足,公共危險罪部分判他無罪。至於潘男涉犯頂替、游男涉嫌酒駕部分,由檢方另行偵辦。

判決指出,潘姓男子與友人游姓男子2020年9月7日凌晨5時起,在台中市西區一家KTV喝酒,2人一直喝到上午8時許開車離開,途經中市南區美村路二段與復興路二段交叉路口時,自撞中央安全島發生車禍,警方獲報到場,潘男聲稱是駕駛,警方測得他酒精濃度0.22毫克,回溯至剛開車時的酒精濃度則為0.38毫克,警方將潘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送辦。

但到了法院審理時,潘男卻反悔否認犯行,辯稱當日他跟游男一起離開KTV,離開時因2人都喝醉,游男遂表示到汽車旅館休息,並由游男開車、他坐副駕駛座,半路上他在車內睡著,醒來就已發生車禍。之所以會跟警察說謊,是因游男稱有小孩要養,且答應會負責車子維修費跟酒駕罰單,於是拜託他說車子是他開的。

潘男繼續表示,因他跟游認識很久,也知道游的情形,所以決定相信、幫助游,但後來汽車維修費30萬元卻是他自己出的,游男不願意給他,才決定將真相說出來。

車禍發生時上前關心的鄭姓女子證稱,當時她在店內上班,聽到聲響後出去看,發現身穿黑衣的潘男坐副駕駛座、藍衣的游男在後座;法官並查出,副駕駛座爆開的安全氣囊上有血漬,而潘男嘴唇有受傷流血情形,游則無受傷,足以證明當時坐在副駕的是潘男,顯非駕駛人;法官也查出,2人於LINE對話中,游男對潘男說「我也跟我舅舅坦白車當時就是我開的了,到時候你開庭就坦白車我開的吧」。

法官認為,綜合相關可疑之處,不能排除是由游駕駛汽車,在車禍發生後約由潘男出面頂替之可能,潘男涉犯公共危險罪部分判無罪,至於潘男涉犯頂替罪嫌、游男酒駕部分,應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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