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嗆「看三小」安全帽砸頭 男雙刀狂追...22秒10多刀砍死對方

▲高雄地院,高雄地方法院,高雄地檢署。(圖/翻攝Google maps)

▲高雄一陳姓男子和路人只因對到眼,被嗆「看三小」後發生爭執,氣到回家拿雙刀出來追殺對方,砍殺10幾刀致死。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陳姓男子於109年10月29日下午3時許在住處前,和李姓男子因互看一眼,雙方產生口角,被李用安全帽砸頭3下,陳竟氣到回家拿雙刀出來追殺,短短22秒砍李男10多刀,造成李男左右側血胸與氣胸,經急救後仍不治死亡。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陳男雖因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影響判斷能力,但行兇時並未達到無法辨識行為能力的程度,依殺人罪處陳男徒刑14年,等刑期執行完畢,再入相關處所監護5年,上訴二審後陳被改判10年6月徒刑;民事求償方面,高雄地院判陳男應賠償李男父母6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案發當天和母親外出購物,返家時,母親將機車停在附近宮廟前,順便和人聊天,陳男獨自步行回家,結果在住處前與鄰居和其友人李男互相對眼,被嗆「看三小」,陳男回罵「x你娘」等語,被李男拿安全帽砸頭3下,兩人發生扭打,一旁鄰居連忙拉住陳男勸阻,將2人分開。

陳男揚言「要死就一起死」、「你等我,我要回去拿刀」,果真衝回家拿出2把刀,1手拿35公分的生魚片刀,另1手拿28公分的水果刀,朝李男砍殺。李男一邊逃跑,一邊把路邊三角錐丟向陳男,並用手上安全帽防禦,卻不小心跌倒,陳男趁機壓制李男,短短22秒內,持雙刀狂刺李男胸、背、頭、頸及手腳10幾次,使李男因身體受有多處穿刺傷及撕裂傷併創傷性休克、右胸部穿刺傷併氣血胸之傷害,到院時身體已僵硬無心跳,經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警方據報抵達現場,在住處外就看到換好衣服的陳男,膝下仍沾血站在客廳,陳男看到警察就躲到住處2樓,經陳母和警方誘導下樓受捕,並查獲2把兇刀。

全案審理時,陳男表示,殺人前不認識李男,當李男拿安全帽攻擊自己,他心想「要打回去,拼了」,對於回家拿刀追殺李男的行為,陳男則表示「戰爭片不是兩邊軍人都拿刀互相刺來刺去嗎」。

高雄地院查閱陳男病例,發現他有思覺失調症,18歲服兵役前即發病,雖有接受治療,仍有幻聽、妄想等症狀,迄今已經有15次住院紀錄,因病無法工作,必須仰靠母親生活;陳男過去不止一次於病情惡化時,會購買刀械、拿刀子要殺人,拿斧頭、木棍欲攻擊母親,雖未真正動手造成他人明顯傷勢,但仍有一定風險。

法官認為,陳男對於持刀殺害李男的犯罪動機,可以清楚標表示,由此可知陳男於案發當時有殺人的動機、犯意,雖因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受到微幅受影響,但在行兇當下並未出現幻聽,即陳男當時的精神狀態應尚未達不能辨識其行為能力的程度。卻僅因與路人有口角衝突,就持刀殺害,其情非輕,處陳男徒刑14年,參酌陳男殺害不相識之被害人,對於社會治安、他人之生命具有高度危險性,執行刑期完必須再入相關處所監護5年,上訴二審後陳被改判10年6月徒刑;民事求償方面,高雄地院判陳男應賠償李男父母6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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