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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7號道路遭糾正 林明溱怒控「地方如何做事」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竹山鎮公所開闢延宕數十年的7號道路,經監察院受理地主陳情調查後,通過對南投縣政府、竹山鎮公所和內政部營建署提出糾正;南投縣長林明溱今表示,鎮公所依計畫合法開路並無錯誤,監察院回應民眾陳情卻造成地方官員施政難為,也喊話監院不該為「某個機構」做糾正,似乎意指與宜蘭縣長林姿妙同樣遭政治追殺。

▲竹山鎮七號道路開引發拆屋迫遷爭議,遭監院糾正。(圖/資料照片,記者高堂堯翻攝)

▲竹山鎮七號道路開引發拆屋迫遷爭議,遭監院糾正。(圖/資料照片,記者高堂堯翻攝)

竹山七號道路為竹山鎮都市計畫區道路,路線沿著流經竹山市區的街仔尾溪發展,北起竹山路、南迄大智路,總長1.11公里、路寬12米,相關細節在民國62年已隨竹山都市計畫發布實施,至80年間也發放補償金、完成徵收,先開闢了竹山國中旁頂林路東一巷的314公尺,但其他796米卻因將拆除既定路線上的逾百戶民宅、導致眾多弱勢民眾無家可歸而爭議不斷,延遲超過30年都未開闢。

而當地居民長年來不斷訴求反對拆屋迫遷、路線變更、保留家園,縣府和歷任多位鎮長也都擱置本案,並未繼續動工;但現任竹山鎮長陳東睦於2018年底當選就任後,轉為積極處理,導致前年12月有近800人聯署陳情書,七號道路相關爭議再度被搬上檯面。

▲南投縣長林明溱回應竹山鎮七號道路遭監委糾正案。(圖/記者高堂堯攝)

▲南投縣長林明溱回應竹山鎮七號道路遭監委糾正案。(圖/記者高堂堯攝)

監委施錦芳、趙永清指出,竹山鎮公所辦理7號道路工程須拆除101棟建物,卻在未取得用地民眾共識之下,即向營建署申請補助,營建署也沒有仔細查核就核發補助,因此通過糾正縣府、公所和營建署3單位。

林明溱指出,縣府當年有向中央爭取到竹山鎮7號道路開發案的經費,但執行開闢時遇到徵收土地、地主反對等種種困難,導致無法進行,也將4000多萬元經費交還營建署;而竹山鎮長陳東睦「比縣長有魄力」,又重新去爭取獲得營建署補助,目前道路已開闢一半卻被監察院糾正、又無法繼續施工,縣府並非執行單位,可說是被牽連。

林明溱表示,竹山鎮公所依照道路計畫來執行工程並沒有錯,但因為道路開發造成民眾生活空間被剝奪,反對的地主向監院聲請調查,造成縣府甚至補助經費的營建署都被糾正,監院回應地方民情的作為卻造成地方政府施政窒礙,「我們也感到很為難,動不動就要糾正,你叫地方政府以後怎麼做事?」但他也呼籲竹山鎮公所要好好思考如何收尾。

外界質疑監委糾正是辦藍不辦綠,現場媒體提問是否有被「政治追殺」的感覺,林明溱回應,應該就事論事,「只是最近剛好宜蘭縣被政治追殺,大家會聯想到這樣的事情。」他認為即使監察院是接受人民陳情才做調查,仍應該去做整體的判斷,不是為某個機構來做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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