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岳父突病死!他結不成婚還被切 怒討百萬聘金+鑽戒卻慘敗

▲▼ 婚戒,求婚,戒指,結婚。(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何姓男子為和交往6年的女友結婚,卻遇上準岳父因故病死,還因而和女方分手,怒向女方要求還回100萬聘金和鑽戒。(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林冠吟/雲林報導

劉姓女子和何姓男子2人原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已論及婚嫁,原定在2017年舉辦訂婚宴後進行婚宴,何男也依準岳父要求,前後共匯出100萬元的作為聘金,未料準岳父卻突因病去世,何男和劉女原欲按照民俗信仰,在準岳父百日結婚卻因故一延再延,最後劉女更直接和何男分手,讓何男氣得向劉女提起告訴,要求劉女將100萬元的聘金與價值3萬元的鑽戒返還。雲林地院審理後判何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劉姓女子和何姓男子2人原為論及婚嫁之男女朋友關係,何男除依準岳父之要求,前後匯出共100萬元現金,做為迎娶劉女的聘金外,小倆口還決定先在2017年10月舉辦訂婚宴後,再在隔年6月舉行結婚典禮,本應幸福洋溢的準新人,未料卻突然遇上劉女父親因病去世,打亂婚禮計畫。

在劉女父親過世後,何男和劉女2人原本欲依民間習俗在劉女父親百日內結婚,無奈卻因為雙方親友無法配合而作罷,改為劉女父親對年後再舉辦,不過卻因為何男工作有所變動而再度延期,這也讓劉女認為何男已不再愛她,怒提分手,讓何男氣得向劉女追討當初已付的100萬元聘金和價值3萬元的鑽戒。

庭審時,劉女向法官辯稱,其和何男以結婚前提交往已6年,2人雖曾一起前往參訂席婚宴,因一般訂立婚約應有提親、八字合婚、訂婚儀式等過程,但2人之間完全沒有相關過程,而何男所送給她的鑽戒更不是什麼求婚鑽戒,僅是何男送給她的「生日禮物」;至於父親要求何男給出100萬聘金等事,她並不清楚,其名下帳戶都是交由父親使用,是到父親過世後才知道父親確實有和何男借款30萬元,但用途為何,借了多少她完全不清楚。

雲林地院審酌何父證詞,何父表示當時何男購買鑽戒給劉女時,2人並未論及婚嫁,且何男送鑽戒給劉女的那日,確實是在劉女生日當天2人一同到珠寶店所購買等語,讓法官認為從買婚戒到向餐廳訂婚宴,至少已經是8個月後的事情,難認何男所送給劉女之鑽戒為結婚之用。

法官認為,審酌劉女和何男雙方證詞均未提及有求婚或訂婚儀式過程,且何父亦表示當時並未完成提親儀式等,雙方皆未立下書面婚約,因此難認劉女和何男2人已有婚約;至於何男先後共匯100萬元等情事,經查發現何男將金額匯到劉父所指定帳戶,其戶名雖為劉女的名字,但從相關紀錄來看,確實為劉父持有使用等,認為劉女確實不知相關情形,判何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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