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男友睡在旁!救生員溜進隔壁房偷摸下體 妙齡女睜眼嚇傻

▲桃園市李姓男子於2018年間三度違反外籍女移工意願,強制猥褻其胸部與下體得逞遭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擔任救生員的陳姓男子在去年10月喝酒入住某旅社後,竟趁著酒意上投摸進隔壁房猥褻女子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宥寧、林冠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晚間飲酒後,便入住北市大同區某旅社房間內休息,卻在隔日凌晨5點多,利用醉意摸進隔壁房間,對著床上正在熟睡的女子上下其手,把手伸進內褲對她猥褻得逞,女子在熟睡中感覺被摸因而驚醒,怒叫男友報警。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擔任救生員的陳姓男子去年10月晚間喝酒後入住北市大同區某旅社休息,卻在隔天凌晨5點多時,憑著酒意摸進隔壁一對情侶投宿房間內,不顧被害女子的男友就躺在隔壁,對著熟睡的女子就是一陣上下其手,把手伸進內褲對她猥褻得逞;女子在熟睡中察覺有異而驚醒,轉頭卻看見一名陌生男子,怒叫男友報警。員警獲報後依法將陳男移送,檢方調查後依乘機猥褻與入侵住宅罪將其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指出,陳男利用被害女子熟睡之際對其猥褻得逞,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創,慎屬不該,儘管陳男在警詢與偵查期間皆否認犯行,但最終於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取得被害女子原諒、達成和解,衡量其智識與經濟程度後,審酌被害女子表示不願追究陳男,陳男自此後應能有所警惕,依乘機猥褻罪,判其有期徒刑6月,諭知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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