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攝狼2個月內二度犯案! 「背後靈式」偷拍裙底風光下場曝

▲▼手機,線上申請,動動手指。(圖/Unsplash)

▲詹男從後方靠近女性,利用手機偷拍裙底風光。(圖/Unsplash)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宜蘭26歲詹姓男子先前在宜蘭縣史館地下一樓,因看見莊姓女子穿著連身裙,於是色心大起從後方接近,並將手機緩緩塞進受害人裙子下方偷拍,被發現後遭警方送辦,結果竟然查出詹男不到一個月前才剛做案,同樣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被發現。法官最後依妨害秘密罪,判處詹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詹男7月22日下午在宜蘭五結一家超商內,見到穿著短裙的陳姓女子正在貨架間挑選商品,他便走近到陳女後方,將智慧型手機靠近陳女雙腿之間,從裙底下方向上拍攝,當時立刻被陳女發現並報警逮人。全案由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在9月30日審結,結果依妨害秘密罪,判詹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然而詹男在該案宣判前,竟又在9月15日犯案,當天他到宜蘭縣史館地下一樓,尾隨穿著連身裙的莊女到圖書館飲水機前,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後同樣從後方接近,把手機伸到莊女裙下同樣由下往上拍攝私密處畫面,不過很快就被莊女發現並報警。

詹男坦承犯行,莊女的控訴內容與宜蘭縣史館地下一樓的監視錄影器攝影畫面相符,警方並查扣詹男IPHONE XR手機一支。詹男最終被法官判處三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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