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今再訴遠航遭違法撤照 民航局細數缺失:均依法處置

▲▼遠航MD82型飛機450萬賣出。(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再批民航局違法廢照傷害數千名遠航員工。(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今天(11/23)下午再度召開記者會,再批民航局違法廢照傷害數千名遠航員工。張綱維行政訴訟將於明日(11/24)召開程序庭,民航局今晚則表示,民航局均依法處置,並於遠航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程序時,已向各級訴願會與行政法院詳實說明。

張綱維今天再表示,從前年12月到去年3月交保期間是人生中最慘澹的時期,名譽、事業被一股隱形的力量摧毀。之後再稱民航局違法對遠航撤照,並由台北地檢署羅織罪名,意欲摧毀其畢生心血。但張綱維也揚言,將為遠航復照、復航一事和民航局力爭到底外。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航局晚間回應,遠東航空公司於104年10月完成重整後,因飛機老舊及過去財務記錄問題,民航局基於大眾利益與飛安等考量監督遠航財務與飛航安全,遇有異常,即要求立即改善。飛安部分,遠航MD機隊機齡老舊,自105年起便多次發生發動機冒煙、飛機故障臨時取消航班等事件,甚至因發動機性能不佳,於夏天時需降低載重,導致旅客返台後行李仍留在國外等情況。民航局基於飛安考量維護旅客權益,才自106年3月起限制遠航MD機隊每月飛行時數。

民航局也說,至於張綱維財務層面,遠航曾經向金融機構貸款22.5億元,公司105年第3季財報卻有大金額款項約新台幣24.9億元借予關係人,民航局於同年11月進行財務檢查時發現後,此舉恐嚴重危及民航業者財務穩定,因此要求遠航立即補回。遠航之後以房產做價前述借款,為免遠航發生財務危機損及旅客利益,民航局同時要求遠航必須成立機票票款信託帳戶,以確保購票旅客權益。

在民航局要求下,專戶於107年1月成立。遠航108年底無預警停航後,民航局即啟動此一帳戶,所有購票旅客,均已順利退款。

由於復興航空曾於105年11月無預警停業,民航局參酌國外作法與我國國情修正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文,建置航空公司事前申報停業或結束營業之機制,相關條文已經公佈實施。其中民航法第48條第3項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於停業或結束營業前……檢附停業或結束營業計畫,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並於核准之日起六十日後始得停業或結束營業。」

民航局指出,遠航108年底未依規定無預警停業違法事實明確,民航局再依據民航法第112條第4項規定,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並於交通部同意後,依法註銷其許可證並裁罰遠航300萬元。民航局均依法處置,並於遠航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程序時,已向各級訴願會與行政法院詳實說明。

至於遠航無預警停業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部分,民航局也說,遠航負責人亦涉及違反民航法第110條之3相關規定,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此部分已由檢方併同違法淘空、違法放貸等案偵辦,並於109年7月30日起訴。民航局對遠航財務與飛安有監督權責,至於當年轉移貸款行為是否涉及淘空、是否違反銀行法其他法令,由檢方依法調查。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