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夜闖溪床竊「北投石」 26公斤市價破百萬!最高可被判5年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完了!北市北投區1名無業陳姓男子,趁深夜帶著鐵槌、5把鑿子前往北市府公告「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範圍敲下25.9公斤市值約129萬元北投石塊,由於聲響過大,引起路人注意報警處理。因北投石全球僅2處有,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加重竊盜、文化資產保護法2罪提起公訴,建請從一重論處,最重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起訴指出,陳男(60歲)今年9月15日凌晨1時躲在北投溪下竊盜北投石,行經路人聽見溪下方有叮噹敲打聲響趕緊到派出所報案,警方不敢輕忽立刻派遣巡邏警力前往察看,看到身穿黑色上衣的陳姓男在溪中將敲下的石頭裝進橘色手提袋,正準備從溪床上岸。

警方立刻上前壓制並逮捕他,當場起獲成分為稀有放射性溫泉礦物的北投石約25.9公斤,並查扣作案用的鐵鎚1把與5支鋼鑿等工具。

▼盜採北投石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盜採北投石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陳男(60歲)是在地人,有毒品前科,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要將鑿下來的北投石拿來自己用及送親友。根據網路上北投石價格1公克約為新台幣50到100元,陳嫌所盜採25.9公斤的北投石,市價高達129萬餘元,且全球僅有在北投溫泉及日本秋田縣玉川溫泉被發現,在日本還被文部省指定為「特別天然記念物」,台灣則指定為「自然文化景觀」。

偵查時陳男坦承不諱,北市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陳姓科員出庭證稱,行竊地點是屬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由於陳男涉犯加重竊盜、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第85條、103條第1項第6款破壞自然物罪,同時觸犯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的自然紀念物罪嫌處斷,扣案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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