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哀喊不想跟小玉同房 律師要他放心:不用關但要做一件事

▲鄧佳華收到法院公文。(圖/翻攝自臉書/鄧佳華)

鄧佳華PO法院公文哀嚎不想被關。(圖/翻攝自臉書/鄧佳華)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自稱「FBI帥哥」的網紅鄧佳華日前高調宣布,跟隨連千毅做直播領到3萬元酬勞,還說要拿一半孝親,不料今天他PO文表示收到桃園地院公文,哀嚎自己「不能進北監」、「不想跟小玉同房,太丟臉」等語,但桃院公文由民事執行處發出,應為強制執行扣薪抵償他前年(2019年)性騷小模星諠被判賠的13萬餘元,律師連思藩表示,這跟坐牢完全扯不上邊。

鄧佳華於2019年6月5日晚間8時許,與號稱G奶網紅的星諠等人出遊拍片,卻在街頭用自己下體碰撞星諠臀部,雙手並從後環抱星諠襲胸,事後更在個人臉書PO文「謝謝你願意獻身給我」,星諠氣得提告。

鄧佳華今年(2021年)1月被台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星諠另提附帶民事求償醫療費與精神慰撫共80萬元,高院今年3月判鄧佳華應賠償13萬0760元確定。

鄧佳華當時工作不穩,曾PO照自稱存款僅剩27元,今年9月被直播主連千毅收留,2人合體直播,締造上百萬流量、也鬧出不少爭議,鄧本月(10月)19日無預警公布9月領到3萬元直播薪資,宣稱要拿一半的錢孝親,卻害連千毅遭網友嘲諷「給那麼少」,連千毅被逼得開直播澄清:「他今天這樣齁已經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了啦!」

不料薪資風波稍稍平息,鄧佳華今(26日)又敲鑼打鼓PO出剛收到的桃院公文封,質疑自己的案子是在台北地院判的,「桃園地方法院,你沒有先調查清楚,就發公文下來」、「是受到上層的指示嗎」,鄧佳華還激動連續PO文,表示不想進入北監,「我還有很多影片沒有拍」,更在限時動態哀嚎「我不想跟小玉同房,太丟臉了」。

鄧佳華所說的「小玉」,是指涉嫌利用DEEP FAKE技術、換臉變造女藝人演謎片販售牟利的YouTuber朱玉宸,日前被檢警搜索約談。律師連思藩表示,鄧PO出的桃院公文封顯示為民事執行處寄發,鄧雖沒秀出公文內容讓大家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民事執行就是查封財產,跟坐牢扯不上邊,否則就會由地檢署執行科寄發」。

連思藩研判,由於鄧佳華住在桃園中壢,可能是星諠直接向桃院聲請對鄧扣薪強制執行,若是這樣,「連千毅的公司可能也收到同樣的公文」,依法扣薪最多只能扣1/3,不會讓債務人生活陷入困境。至於鄧宣稱已跟星諠和解,連思藩表示,鄧可提出雙方的和解證據,向桃院聲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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