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母逼赴日賣淫3年半 女兒見「前男友交往對象」怒告慘敗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女子小蘋(化名)指控自16歲起,母親阿美(化名)便逼迫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接待日本觀光客,甚至帶她到日本東京賣淫、陪酒,每次長達3個月,共計14次,賺得的700萬元皮肉錢全都上繳,母親還與她的前男友交往,導致她罹患憂鬱症,因此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蘋雖然出示出入境資料等證據,但難以證實出國動機,加上沒有其他有力證據,最終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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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蘋指控自16歲起,母親就開始逼她賣淫。(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小蘋在判決書中主張,自16歲起母親就以暴力脅迫她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接待日本觀光客,並從事賣淫工作,還用「為妳的未來著想」為由,將錢全數收走;年滿18歲之後,母親在未經同意之下幫忙辦理護照,接著帶她到日本東京墨田區錦系町一家由台灣人開設的酒店陪酒、賣淫。

小蘋聲稱,每次去日本都是使用旅遊簽證,一待就是3個月,期間每天都要吃避孕藥,直到回台前才停止,算一算過去日本一次可以賺得50至60萬元左右,共計14次,估算應該賺得700萬元,這些錢一樣通通被母親收走。

小蘋表示,母親以養老為由搬回台中,她被迫解約郵局定存100萬元幫忙買了一棟透天厝,同時間又被要求付清中友百貨對面2間套房的費用,共498萬元,後來套房出租的錢全進了母親口袋,她不僅一毛都沒拿到,甚至因為孩子住在老家的關係,反被要求支付每月2.3萬元的保母費,「除了要求陪酒賣淫,又常常對我情緒勒索、言語暴力、精神虐待,還偷偷與我的前男友交往,導致我罹患憂鬱症,需要就醫服藥控制」,最後實在忍無可忍,才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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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蘋聲稱,赴日期間每天都要吃避孕藥。

對於女兒的指控,阿美反駁,中友百貨對面2間套房是女兒出資購買,但因為怕被騙,所以登記為兩人共有,後來出租一間每月8000元、另一間每月1萬元,租金都拿去繳銀行貸款,沒有侵占。至於醫藥精神賠償部分,阿美強調,女兒年輕時犯錯曾進入少觀所,她花了10萬元請律師,出來後說要去學美容,她也拿出5萬元資助,沒有任何虐待行為,「都是她亂說的,況且她成年後沒有讓我管太多,還總是嫌我囉嗦。」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蘋聲稱遭母親逼迫赴日賣淫,還出示出入境資料及3間醫療院所的診斷證明書、銀行存摺、LINE通聯紀錄等等,但單憑這些資料,僅能證實她1990年至1999年間曾15次前往日本,行程、目的、出國動機都不明,難以證明有遭到暴力脅迫。

法官接著指出,小蘋自稱罹患憂鬱症,但造成憂鬱症的原因很多,是否與長期遭情緒勒索、強迫陪酒等事有關,仍有待再提出其他相關事證證明;考量到她至今仍無法舉證,最終在今年9月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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