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預約平台採購符合緊急危難? 高虹安揪這點:早該啟動規劃

▲高宏安3日晚間臉書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高虹安)

▲高宏安3日晚間臉書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高虹安,下同)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質疑「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下稱疫苗預約平台)不符《採購法》,是上車補票,衛福部長陳時中則指出,疫苗平台的採購是按照《採購法》第105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對此,高虹安3日晚間表示,照陳時中說法,意即若無諾富特與3加11決策放寬等防疫破口造成疫情爆發,衛福部根本沒打算要建置疫苗施打平台,但行政院2月就已預見大量疫苗將到貨,並啟動規劃供民眾預約施打的平台,而不應是空白數月、疫情爆發後,才「緊急」想到要建置平台,最後再用特別採購條款迴避正常採購程序。

高虹安7月13日曾指出疫苗預約平台由委託某外部機構建置,但在不清楚預算來源等情況下,向衛福部索資,但卻被已讀不回。她3日再開「先上車後補票,疫苗預約平台補了嗎?」記者會質疑,並點出政府去年底開始採購國際疫苗,卻到今年6月才宣佈建置平台,期間沒有相關預算案提出,根本不符合《採購法》規定,就算政府主張是依據該法「緊急採購」相關規定,但緊急採購的構成要件是「不可預見」事件,不過,很多國家去年就有疫苗採購的狀況,難道政府沒看到?

對於疫苗預約平台爭議,陳時中同日下午在指揮中心記者會指出,疫苗採購平台現在還沒完成採購程序,但是會依照《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人民身體健康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理下,優先篩選指定前已具有預約系統且有充足經驗及績效之廠商,緊急投入建置。

他說,開始打的時候並沒有建置這樣的預約平台,因為那時候是緩打潮,但等到5月15日以後,因疫情關係,大家積極施打,加上國外捐贈疫苗也進到台灣,所以建立預約平台,讓整個施打統計分配上更有效率。

針對陳時中的說法,高虹安晚間在臉書表示,陳時中引用《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跟她今早在記者會所推估的引用法源相同,然而這樣的採購模式,跟行政機關可以任意選擇這個採購模式,中間還是有相當大的落差。

她說,照陳時中說法是「國人有疫苗施打需求,導致必須建置疫苗預約平台」情事是5月15日後才存在,意即若無諾富特與3加11決策放寬等防疫破口造成疫情爆發,衛福部根本沒打算要建置疫苗施打平台,才會有後面所稱的「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遇緊急危難,所以必須核准進行特別採購」的緊急情事。

但行政院長蘇貞昌早在2021年2月26日就已於立院報告「完成2000萬劑的國際疫苗採購,Q2、Q3將陸續到貨、供國人施打」,當時行政院就已可預見大量疫苗將到貨,並啟動規劃供民眾預約施打的平台,而不應是空白數月、疫情爆發後,才「緊急」想到要建置平台,最後再用特別採購條款迴避正常採購程序。

高虹安指出,去年衛福部委託關貿執行eMask口罩預購系統,是依據相同法源,而當時疫情確實來的又快又急,全世界包括台灣都還在摸索防疫的各種辦法,想到就馬上去做,這樣的積極任事我們當然支持。

但對於早已斥鉅資採購且必然需要推動的疫苗施打業務,且全球都已經如火如荼的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取得疫苗、落實大量且普遍之接種,朝群體免疫、社區重啟、國際解封的方向推進,衛福部在今年6月底之前卻採取如此消極的態度面對疫苗預約接種機制規劃,對得起蘇貞昌誇口多時的「超前部署」口號嗎?

另外,高虹安也提到,就算使用該法源,也得符合《採購法》第105條第2項所制訂的《特別採購招標處理辦法》執行辦理;陳時中今天的說法,應該是指衛福部有做「確認」並且「核准」了特別採購之辦理,於是才有了目前的疫苗預約平台,但這就是她先前多次要求衛福部回應並提供的法源依據,不就是這麼一個文件嗎?為什麼衛福部到現在還遲遲不願回應提供?

高虹安說,陳時中說明了法源,算是解答了這個已讀不回超過一個月的懸案第一個問題,後續尚有許多衛福部於法、於理、於情都有必要向國人講清楚說明白的資訊,到現在還講不清楚「花多少錢、做多少事」,導致平台建置倉促,程序與功能諸多欠備,還請使用人民納稅錢的政府,切莫迴避民意監督,盡速明確揭露。

▲▼高宏安3日晚間臉書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高虹安)

▼高宏安3日晚間臉書全文。(點圖可放大/翻攝自Facebook/高虹安)

▲▼高宏安3日晚間臉書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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