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臨停車道上…老公「突開車門」害騎士秒撞噴!頭部重創送醫亡

▲同居男變心跟人跑!大媽怒拿狗屎「抹前男友車門」撫情傷(圖/翻攝自Pexels)

▲彰化人夫開車門下車,卻沒注意車況,導致後方騎士閃避不及撞上,送醫搶救仍身亡(圖/翻攝自Pexels)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洪姓人妻2019年間載林姓丈夫出門,行經彰化市成功路時,將車輛臨停在一處車道上,而丈夫也沒有注意路況,就從左後車門開門下車,導致一名方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當場人車倒地,頭部受到重創,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日前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將這對夫妻判刑,並分別給予緩刑3年、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姓人妻2019年2月14日上午9時50分許,開車載著林姓丈夫沿彰化縣彰化市成功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該路段212號旁的停車場出入口前的的車道時,她要讓丈夫下車,卻沒有緊靠道路邊緣臨時停車。

林姓人夫下車時,不僅沒有從右側開啟車門,也沒有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開車門,便貿然從左後車門下車,導致後方同向的一名方姓騎士因閃避不及,猛力撞上車門,人車倒地,當場受到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肋骨骨折及臉部、手臂多處擦傷,經搶救約2個月仍宣告不治。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認為洪女明明就可以將車停進停車場後再讓林男下車,但2人卻貪圖一時方便,造成悲劇的發生,2人就案件的發生應該負完全的過失責任,考量雙方尚未達成調解,夫妻倆也沒有賠償家屬,依過失致死罪將洪女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至於林男則是遭判8月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法院審酌夫妻倆於一審後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也已賠償完畢,認為兩人應無再犯之虞,決定給予洪女緩刑2年、林男緩刑3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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