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萬「物流惡狼」性侵同居幼女11年! 她冷藏保險套成功復仇

▲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院外觀。(圖/記者王致凱攝)

▲陳男性侵和猥褻惡行長達11年。(圖/記者王致凱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母親的男友是惡狼,女大生小晴自小學五年級起,即遭到母親陳姓男友暴力猥褻和性侵,直到上大學後距離第一次已經11年,仍然無法逃脫其魔爪。一次小晴母親去中國大陸時,陳男再次性侵小晴,但小晴將保險套冰存起來當作證據,最終向法院提出告訴。新竹檢方檢驗保險套內確實是陳男的精液,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6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晴母親和陳男10多年前就在一起,3人同住在一處租屋處。2009年時小晴年僅11歲,陳男仗著小晴毫無反抗能力,假藉按摩的名義,壓制小晴已經明確做出的反抗和掙扎,竟仍強行猥褻她的胸部和下體得逞。不到1年多後,陳男再度於小晴房內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並強脫上衣吸吮胸部得逞。

小晴年僅13歲就讀國一時,陳男不僅暴力猥褻小晴,還強迫將生殖器放入小晴口中強制性交得逞;到了小晴國中二年級,陳男趁小晴母親去到中國大陸時,則不顧小晴拒絕和奮力反抗,仍將她強押在床上脫去所有衣物強制性交得逞。到了高中一年級,同樣的情況又再度發生在小晴身上。

直至小晴就讀大二期間,陳男又闖入小晴房內壓制她並不顧她拒絕和反抗,戴上保險套強制性侵女友女兒,並射精在保險套內。小晴事後將裝有精液的保險套保存下來,直到5個月後兩人爆發口角,小晴決定不再隱忍,告發陳男,並出示保險套作關鍵證據。

陳男為年薪百萬的物流業承包商,法官審酌他在與女友同居期間竟然沒有善待女友女兒,反而因為個人性慾衝腦且不顧小晴的人格發展和意志,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侵對方,造成小晴一輩子的陰影,儘管陳男已與小晴達成和解並清償賠償金,仍依強制性交最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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