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開廣播車放送「賣葡萄的OO確診」曝人名 彰化里長遭送辦

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彰化14日傳出一對母女染疫,溪湖某里楊姓里長為安定民心及宣導防疫,弄來廣播車沿路放送「交流道下賣葡萄的OO已經確診」等訊息。楊里長雖辯稱不知這樣犯法,但仍遭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罪嫌函送法辦。

▲▼里長準備廣播車沿路播送染疫個案訊息,認定觸法函送法辦。(圖/彰化踢爆網提供)

▲里長準備廣播車沿路播送染疫個案訊息,認定觸法函送法辦。(圖/彰化踢爆網提供)

南彰化14日傳出2確診案例,為社區一對母女近期到北市萬華擺攤賣葡萄,地方人士對於太晚公布疫調結果大怒,除批「把彰化當成三等公民嗎」,下午竟傳出,有廣播車在地方街頭直接點名染疫母親,呼籲大家要當心。彰化縣衛生局今天表示廣播車行為已觸反傳染病防治法,隨即移請檢警偵辦。

溪湖警分局得知後,立刻勘驗網友錄下兩段影片,循線追查發現,該輛廣播車是溪湖某里楊姓里長指示執行,立刻通知他到案說明。

楊姓里長供稱,他聽到新聞媒體披露,里民也告訴他「賣葡萄的OO」已確診染疫,確診者確診前常出入里向農民收購葡萄;他為了安定里民的不安及宣導里民防疫,所以自己用小貨車架設擴音設備,14日下午3點半自行開著沿路向里民宣導,播送「里民請注意,交流道下賣葡萄的OO,已經確診,如果有與他接觸的人,請注意健康安全,里長已派消毒噴藥車進行消毒」。他也坦承不知道特殊嚴重性肺炎確診者真實身分,就擅自向里民廣播放送防疫消息。

警方表示,本案初步調查後認為楊姓里長已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疫情、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將函請彰化地檢署偵辦,並函由彰化縣政府衛生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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