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閨蜜偷吃男友!她崩潰「很愛爬男人的床」怒吼:想代替我位置

▲▼少女,滑手機。(圖/翻攝pakutaso)

▲小美在網路上怒嗆小紅,被依法判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女子「小紅」(化名)本來是朋友,但她卻懷疑對方與其男友交往甚密,就在臉書上公然辱罵對方,「很愛爬男人的床、想替代我的位置」、「爬床爬好爬滿」等語,並在網路上直接貼出對方的照片。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小美、小紅兩人本來是朋友,而她卻懷疑對方跟自己男友交往太過親密,因此心生不滿,就在臉書某社團內張貼男友與小紅的照片並貼文表示,「討客兄導致離婚」、「我為了這段感情,四處去問神明,神明告訴我,這個助理很愛爬男人的床,且總是裝的楚楚可憐,因為看我日子過很好,就想替代我位置。」

小美還貼文辱罵,「神明告訴我,這個助理很毒,目前知道我們還在一起,就不太敢出手,一旦知道我們沒在一起,就會行動」、「我待妳不薄,妳明知我跟XXX的關係,還想替代我位置,甚至聯合X家姊妹來設計我,心機可重了」、「小紅妳坐好坐穩、爬床爬好爬滿」等足以損害小紅名譽之文字。

小紅發現上開貼文後氣得提告,而小美也坦承有張貼上開文字、照片,並坦承全數犯罪事實,且又有翻拍照片足以佐證,其犯嫌勘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為小美的行徑已經損害對方名譽,且對方並無意願與其調解,考量小美犯罪後雖坦承犯行,但迄今卻未能與小紅達成和解、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之後,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她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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