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躲樹叢旁抓重機超速 騎士批恐害摔車:光明正大拍!別偷偷摸摸

警躲樹叢旁抓重機超速 騎士批恐害摔車:光明正大拍!別偷偷摸摸。(圖/東森新聞)

▲許多重機迷會到台南182縣道朝聖。(圖/東森新聞)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南182縣道龍崎路段每到假日經常有重機行經,但日前有重機騎士目擊,有員警躲在道路護欄跟樹叢旁邊,對往來重機測速,讓騎士傻眼,質疑員警違規取締,恐害人摔車。對此,警方強調一切合乎規範。

《東森新聞》報導,根據重機騎士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一輛警車停在路邊,對面有一名員警站在道路護欄旁,後方還有樹叢,員警只露出一顆頭,拿測速儀器,對往來重機測速。該騎士受訪認為,「很奇怪啊、不合理,要拍就正大光明,不要這樣偷偷摸摸。」

警躲樹叢旁抓重機超速 騎士批恐害摔車:光明正大拍!別偷偷摸摸。(圖/東森新聞)

▲▼員警在警車對面抓超速。(圖/東森新聞)

警躲樹叢旁抓重機超速 騎士批恐害摔車:光明正大拍!別偷偷摸摸。(圖/東森新聞)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採用固定式或非固定式儀器,取得用路人違規證據,警示牌位置跟測速儀器應該在100至300公尺之間。員警被質疑取締地點少於該距離,是違規取締。

對此,龍船派出所所長蔡文毅強調取締過程合法,警方測速是依據警示牌設置位置,與交通違規行為發生地點距離,大於100公尺處執行。

警方解釋,龍崎182線道東向西27.6公里處,有放置測速照相取締號誌,當時員警站的位置,雖離警示牌確實只有80公尺,不到100公尺距離,但員警是在重機通過後,又往前30公尺才開始測速,加起來距離110公尺,符合法規規範;警示牌設置位置與交通違規行為發生地點,距離100到300公尺標準。

但有重機騎士認為,員警躲起來暗中測速取締,反而讓他們更危險,「這樣讓我們危險性更多啊,因為突然減速會滑出去啊。」另一名受訪者也認為,「人家在過彎的時候突然急減速,會造成車子失控。」

▼警方強調取締過程合法。(圖/東森新聞)

警躲樹叢旁抓重機超速 騎士批恐害摔車:光明正大拍!別偷偷摸摸。(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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