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個資騙銀行客服...改門號破認證 綁電子支付爽刷200萬檢聲押

▲桃園地檢署指揮中壢警分局將蕭姓、江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拘提到案,檢方將蕭、江2男向桃園地院聲押獲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桃園地檢署指揮中壢警分局將蕭姓、江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拘提到案,並聲押蕭、江獲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區最近有多名信用卡持有人發現個資被竄改、信用卡遭盜刷,桃園地檢署指揮中壢警分局循線將蕭姓、江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拘捕到案,檢警查出,蕭等3人自今年8月起,冒用信用卡持卡人個資向銀行客服專員辯稱修改原來申請信用卡時留存手機門號與電子信箱,再以門號使用電子支付綁訂遭冒用之信用卡,隨後大肆盜刷,已知至少14人受害,損失金額逾200萬元,檢方偵訊後將蕭、江2人聲押獲准,林女則以5萬元交保候傳。

桃檢指出,38歲的蕭姓男子、33歲的江姓男子與34歲的林姓女子籌組詐騙集團,今年8月起冒用某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撥打電話至銀行客服人員佯稱是持卡者本人,冒用持卡人個人資料騙過客服人員後,佯稱欲修改原留存行動電話與電子信箱,導致客服人員陷於錯誤而修改相關個資內容。

蕭男等人再將竄改後之門號使用電子支付如APPLE PAY、GOOGLE PAY、TAIWAN PAY等綁定冒用信用卡,再將竄改後門號與電子信箱接受銀行發出之認證簡訊完成綁定,隨即盜刷財物,經過檢警初步清查,受害人有14人之多,損失金額近2百萬元。

桃檢指派檢察官黃翎樵指揮中壢警分局發動搜索,緝捕蕭等3人到案,經過複訊後依詐欺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桃園地院聲押蕭、江2人獲准,林女則以5萬元獲得交保。

桃檢呼籲,民眾應謹慎保管個人資料,勿輕易洩露,以免損害個人權益,持有他人個資者,需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若有不當使用,需負民、刑事責任;金融機構亦需對所屬人員加強教育訓練與提高警覺,仔細查核身份,善盡把關責任,以避免損害客戶權益,衍生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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