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土劇啟發「不想再被罵」 小三傳訊人夫:我有資格當老婆

▲▼八點檔女明星下海賣身,老公竟拿錢養小三。(圖/pakutaso)

▲魏姓女子(化名)與人夫交往,一日她看本土劇時見劇中小三不斷挨罵,竟因此受到啟發。(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呂姓男子與妻結婚多年,呂妻痛訴,自己先前才因惡性腫瘤動刀手術,沒想老公竟趁她身心脆弱的時候與一名魏姓女子外遇,背叛了她努力經營20年的婚姻,且小三甚至還傳訊向她老公喊話「我有資格當老婆」,試圖誘導離婚。呂妻因發現2人上床,氣炸提告求償,法院近日判決出爐,判魏女須賠償呂妻15萬元。可上訴。

呂男與妻1996年5月間結婚,怎料婚姻將滿20年之際,他卻與同在某客家社團認識的魏女搭上線,除曖昧稱呼女方「媽咪」外,2人還會一同出遊、舉止親密,魏女甚至也會拍下裸露上身照片給呂男欣賞。

從呂妻截圖的LINE對話可見,魏女曾傳訊人夫呂男,「我為了介入你的家庭生活我道歉!這5年來…」,顯見2人確實有出軌情,另她也曾於聊天中提到,自己與家中長輩看本土劇時,對於小三部分感觸很多,「他們罵小三罵死了」、「我就是在過他們一直在罵的生活」、「我的心告訴我不想當你的小三,太委屈!我有資格當老婆,你可以選擇嗎?離婚跟我一起…」,想以此逼呂男做出抉擇。

法庭上,魏女否認介入他人婚姻家庭,表示自己是被熱烈追求的一方,她已盡全力阻止,怎料呂男仍一意孤行,才導致呂妻誤會。

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呂男曾傳訊魏女,「明天媽咪回來才可以天津~安徽~湖南~江西(解析:津皖湘贛,相約性行為之意)」,對此判定2人除精神出軌外,還有發生肉體關係,雖呂男辯稱這只是一般社交禮儀用語,但法官不採信他說詞,認為從親密合照、情愛對話的互動來看,2人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情誼的社交往來,審結判魏女須賠償正宮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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