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讓資產收歸國有 嘉南農田水利會聲請假處分遭駁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法院認為農田水利法還沒施行,駁回嘉南農田水利會甲處分的聲請。(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嘉南農田水利會認為,10月1日即將上路的農田水利法,是沒合法徵收就把財產劃歸國有的做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主張中華民國在訴訟判決前,不能處分嘉南農田水利會的資產、人事異動、變更農業用水權登記等作為,法院認為農田水利法尚未施行,於25日裁定駁回。

法院新聞稿指出,嘉南農田水利認為尚未施行的農田水利法,有違反憲法等狀況,但行政法院,是對過去或現行的行政法規審理,而只有在法律施行後,才有可能因為這條法律,而產生爭執,認為無假處分必要,駁回嘉南農田水利會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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