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遭控私收女病患32萬紅包「整形失敗」 檢:交往中資助非詐欺

▲▼黃慧夫醫師專訪。(圖/記者黃彥傑攝)

▲整形名醫黃慧夫接受病患資助借貸遭控詐欺,檢察官調查後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大整形名醫黃慧夫去年才從被控醫療過失案件中洗刷冤屈,獲得無罪判決,今年又被鍾姓女病患指控,涉嫌私下收紅包約32萬元,卻整形失敗,涉嫌詐欺、背信、醫療過失等罪,其中詐欺、背信等部分,檢察官調查認為,案發當時2人正在交往,鍾女見黃醫因官司纏身所以藉錢資助,因此處分不起訴;醫療過失部分則另案偵辦中。

黃慧夫於2008年任職亞東醫院時,替車禍受傷的李姓少年動手術,不料少年轉院後,因右小腿缺血性壞死被迫截肢,黃一度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4年確定,2019年高院裁定再審才獲平反,黃慧夫獲得無罪清白。

但黃面臨的官司並未結束,鍾姓女病患另外提告指控,她2017年間,到台大找黃慧夫求診,並接受下巴塑型、抽指等醫美手術,除了醫院診療、手術費外,鍾女還另外依黃的要求,到2019年為止,陸續付了32萬元紅包給黃醫,結果鍾女覺得手術失敗,造成她的鼻子歪掉等後遺症,還在病歷上偽造她曾出過車禍的假紀錄。

黃慧夫到案否認私下收病患紅包,辯稱他和鍾女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鍾女當時知道他因冤案纏身,有經濟困難,所以藉錢資助他,檢察官調查通聯簡訊、台大病歷等資料,認為2人當時確實在交往,鍾女也表示,每次都有被告知支付的手術費用金額,黃也都有照實向醫院、主管機關申報手術、診療費用,連車禍紀錄都是黃女自己口述後記在病歷上,因此認為黃被控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部分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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