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女尋屋遇狼!上車遭「掀衣揉胸」…色里長問:幾歲了?沒那個也不行

▲煩惱,生氣,痛苦,崩潰,煩躁。(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市前鎮區一名趙姓里長2018年間趁替選民服務時,性騷猥褻女子嬌嬌(化名)。(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高雄前鎮區一名現已卸職的趙姓里長,遭控任職期間以選民服務為由,多次對女性里民嬌嬌(化名)上下其手,不僅曾於車上隔著嬌嬌衣褲亂摸,過程中甚至還將她內衣往下扯,讓她胸部露出來。該名里長事後雖否認所有犯行,但因證據歷歷在目,法官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6月;另性騷擾罪處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

趙姓里長2018年8月任職期間,受剛離婚的里民嬌嬌請託,幫她找便宜的租屋。2人當月20日在醫院巧遇時,里長突心生色慾,主動上前向嬌嬌寒暄,假藉有事要討論但醫院人多不方便,邀約嬌嬌至他車上聊天。

等到嬌嬌一上車,里長馬上把車門上鎖,接著就開始掀開她上衣,把內衣往下扯,讓嬌嬌胸部袒露出來,當下就算嬌嬌不斷表示不願意,他仍不善罷甘休,持續猥褻捏胸,又或者隔著嬌嬌內褲撫摸她下體,強吻她臉頰,一切直到嬌嬌表示害怕並且哀求,里長才停手放人。

逃脫後的嬌嬌不甘受辱,為了蒐證惡行,2日後直接與里長相約草衙派出所附近見面!不出所料她一上車,里長又自然地伸出鹹豬手開始亂摸,這次嬌嬌邊隱忍邊拿手機竊錄,隨後經苦苦哀求下車,才趕緊將證據拿至警局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色里長否認所有犯行,辯稱只是講話嘴巴不乾淨,「虧」嬌嬌、說曖昧的話惹禍上身,至於摸嬌嬌大腿真的沒有惡意,只是單純詢問上方為何有疤痕。

法庭上嬌嬌稱,第一次遭猥褻前後歷時10至15分鐘,她當天害怕到發抖騎車回家。法官勘驗相關的蒐證畫面,發現里長在車內時一直找嬌嬌去賓館,且面對嬌嬌質問騷擾行為時,也僅回應「歹勢啦」、「你不要想那麼多」、「幾歲了?你沒那個也不行」等輕浮言語,認定他犯行屬實,審結依強制猥褻及性騷擾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及5月,其中性騷擾部分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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