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黑鷹直升機失事 監院糾正國防部、民航局

▲▼   黑鷹直升機現場畫面        。(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黑鷹直升機今年1月2日發生墜毀事故。(資料圖/記者陳雕文翻攝,下同)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國軍UH-60M黑鷹直升機1月2日於新北市烏來山區失事,造成機上參謀總長沈一鳴等8人不幸罹難。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提案,糾正國防部及民航局,要求檢討改進。

監察院上周已通過彈劾空軍氣象聯隊八天中主任任亦偉、戰管中心管制長周士凱涉有違失,28日再公布糾正案。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小型航空器東部目視走廊C10,分鶯歌-新店、新店-宜蘭及宜蘭-蘇澳等3段,其中新店-宜蘭段以台9線為中心線,左右兩側各2.5KM寬為範圍,並於坪林、宜蘭設「強制報告點」,台9線於台9、台2庚交會處(國5頭城交流道附近)右轉南行至宜蘭,而民航局飛航指南(AIP)C10航線坪林-宜蘭段並未沿台9線走,且未於台9、台2庚交會處附近設強制報告點,致航線使用人於坪林-宜蘭間採截彎取直飛行,疏忽其地障風險(尤其於無法目視時),核有疏失,亟應檢討。

▲▼   黑鷹直升機現場畫面        。(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監委提到,依通聯紀錄譯文、軌跡與地形套疊圖、飛航資料紀錄器及生還人員訪談紀錄等,空軍2月15日簡報將飛行員保持雲下目視飛行列為與肇因有關之調查事實,尚稱有據,但專機失事前副駕駛兩度提醒「教官高度」,卻未能接桿操作,核與其S-70C/UH-60機種時間僅220小時,未達S-70C/UH-60M機種時間300小時規定有關,空軍應就人員派遣深入檢討。

監委表示,國防部2016年12月27日令頒「翔鳶專案」,命陸軍移撥15架「UH-60M」於空軍,空軍規劃由陸軍代訓「種子教官」後,再由部內分梯次擴(轉換)訓,比較種子教官與部內擴訓完訓報告,發現同為UH-60M型機試飛官,空軍部內擴訓,除未按副駕駛、正駕駛、教官、試飛官班別循序施訓晉等外,部內擴訓試飛官之模擬機總時數,僅為陸軍換訓標準之7.3%,未達美原廠建議之模擬機訓練標準,顯有違失。

監委指出,空軍救護隊因無「UH-60M模擬機」,其模擬機訓練,按規定,依各部隊年度模擬機訓練計畫執行,第四聯隊所列「模擬機課目配當」,均合計共1架次,加上空軍救護隊「模擬機訓練實施計畫」未將教官以上人員納入計畫施訓,致C-430正駕駛葉建儀、隊長林佳田、副隊長張登峻、黃苧欣教官等,2019年均僅以S-70C訓練儀代替UH-60M模擬機訓練,其中葉建儀甚至自2018年下半年起,即無UH-60M模擬機訓練紀錄,核有違失。

監委說,依「空軍戰管中心作業程序」附件「軍機監控」規定,攔管人員任務前應檢查即將交管任務機之相關資訊,並追蹤監視任務機按計畫執行,但本件C-430攔管人員,任務前未查詢內陸地障,未將航線輸入到監控系統,致任務中未能發現任務機偏航,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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