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妹工作第5天…生產線上「被副理強勾回租屋處」嚇壞!他扯:以為是害羞

▲▼示意圖,性侵,絕望,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虐童,虐待,社會。(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桃園17歲少女到職才5天,竟被副理拖回租屋處強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桃園市一名在人力派遣公司擔任副理的男子阿亦(化名),見到職才5天的新人小萍(化名)竟心生邪念,下班後硬將人拉回家中,還強吻對方。事件曝光後,阿亦辯稱「我以為她是害羞」,但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阿亦有期徒刑8月,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阿亦2016年11月19日凌晨4時30分左右,在廠區見到小萍便用右手搭肩,勾摟對方頸部,將人硬扯回租屋處,接著強摘小萍的口罩,用身體箝制對方的行動,雙手向上拉、按住她的頭部,不顧對方抗拒強吻得逞,嚇得小萍用力掙扎,找到空檔便奪門而出報警處理。

阿亦辯稱,是小萍自願到他租屋處,他才以為雙方互有好感,在親吻小萍之前也有先詢問,聽見她掙扎說「不要」之後就放手了,絕對沒有強制猥褻的意思,也沒有摸到其他部位;但小萍回憶起當時被強拉進房的過程,害怕表示,當時她很想抗拒,但「我根本沒有辦法抗拒,我幾乎是被提著走的」,她透露,自己才到公司上班5天,根本不認識阿亦,當場打臉他的說法。

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阿亦當時用右手勾住小萍的頸部,再抓住小萍右手腕放置在對方胸前,用「勾拉」的方式帶著小萍往前走,不採信阿亦的說詞,認為阿亦仗著年齡、資歷、社會經驗及氣力上優勢,在廠區生產線強行將小萍帶至租屋處,審理時還故意將小萍不知所措的反應說成是害羞閃避,再次傷害對方。

一、二審法院皆依強制猥褻罪判阿亦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仍遭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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