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沒打止痛針…他在醫院痛到持刀狂揮 恐嚇護士:要捅妳或是砍醫生?

注射 打點滴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男病患因術後傷口疼痛難耐,竟揮舞水果刀恫嚇醫護人員「捅妳、捅自己還是要砍醫生?」一審遭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達志)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吳姓男病患因術後傷口痛到受不了,竟持刀恐嚇醫護人員,揚言要「開桶!」,讓護士或醫師也嚐嚐痛的滋味,因此被依《違反醫療法》起訴。吳男犯後坦承犯行,台北地院審酌後,依吳男犯以恐嚇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2019年4月間發生車禍,致右膝粉碎性骨折,而至新北市耕莘醫院進行手術,由於術後傷口疼痛,要求護理師幫他注射止痛針,但因距離前次注射時間未達6小時,因此被拒絕注射。

過2小時後,護理師到吳男病房巡察時,吳男因疼痛難耐,竟手持水果刀揮舞,並對護理師恫嚇稱,「我很痛!看是要捅自己還是要捅妳!」等語,護理師見狀無法處理,馬上到護理站尋求副護理長前去處理。但吳男看到副護理長時,繼續持刀恐嚇,「我很痛!但是你們都不幫我打止痛針,那我現在是要拿刀捅妳、捅自己還是要下去診間砍醫生?」等語,使護理師及副護理長均心生畏懼,致生危害安全。

法官認為,吳男的行為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造成2名醫護人員心理恐懼,更損害醫病關係,但審酌吳男於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並兼衡吳男的犯罪動機、手段、2名被害人遭受的精神痛苦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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